年检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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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职责及工作流程含设立变更注销
XX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职责
XX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主管全县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条例》、《细则》及国务院登记管理机关制定的实施办法,拟定本县登记管理的具体政策和办法;
2、依法保护本县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
3、监督本县事业单位落实《条例》、《细则》的情况,处理违反《条例》、《细则》规定的事件;
4、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5、组织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统计和联网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文档仅供参考
XX县事业单位设立(备案)工作流程图 一、登记(备案)程序
1、申请:县级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应按《条例》和《细则》规定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提出申请,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文件。
2、受理;依法对设立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进行初步核查。核查主要内容:申请设立登记(备案)单位是否属于登记的范围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管辖范围;提交的文件、证件是否齐全、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是否准确、清楚。
3、审查:是否属于管辖范围;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备、真实、有效;名称是否符合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成立的批件是否真实,审批机关是否有权审批;法定代表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用语是否规范;资金、从业人员数额以及场所是否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是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核准:对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作出最后决定,对核准设立登记的,将有关材料移交发证人员;对不予核准设立登记的,将有关材料移交原审查人和受理人员,由其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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