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
成果效益计算方法
为规范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效益(简称成果效益)的计量口径和方法,便于界定、测算、汇总和比较,并通过成果效益的计算逐步把管理创新所创造的效益,从企业的总体效益中分离并相对独立地量化出来,以展现管理也是重要生产力,进一步调动企业经营者和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我国企业提高管理现代化水平,根据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简称《办法》),特制定本计算方法。
一、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所取得的效益,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个部分。经济效益是指企业实施该项成果后产生的效益扣减实施该项成果所投入的费用而得出的效益。社会效益是指企业实施该项成果产生的生态效益、创造就业机会、支持公益事业、为推进我国企业管理现代化提供示范等。
二、成果效益必须是该成果所创造的直接效益。不能把非成果作用而产生的效益计入成果效益,也不能重复计算。成果效益必须是经过科学测算真实反映的成果效益量。 三、本方法主要适用于成果经济效益的计算。凡能计算
经济效益的成果,在申报时都应依据本方法进行计算;不能计算经济效益的成果,如成果效益主要体现在社会效益方面,可采用定性方法评价;如采用本计算方法难以表达成果效益,可根据其效益性原则另用别的公式测算,但申报时必须附详细资料。
四、成果经济效益主要计算方法
1.单项因素直接测定法(按英语缩写为MTP) “MTP”是成果实施后在成果效益计算年度内实测效益(效率)数据与该成果实施前一年度的实际或定额进行对比的差量,折算为价值量,再扣减成果实施所需费用后而得出的成果效益。
“MTP”只适用于能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单项成果,如节约投入材料项目的工、料、管理费、资金、工程费等;增加产出项目的产值、销售收入等;提高市场占有率项目的新增利润数等。
“MTP”的通用计算公式为: n
Em=(Q1-Q0)? r - (∑Ca + I ) - F a=1
Em:按“MTP”方法计算出的单项成果经济效益,以现行价格计算的价值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