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培训讲稿
- 1 - 精益求精做好公文处理工作
今天,很高兴能有机会与全市各办公室同仁就公文处理等工作进行沟通和交流,我也非专业出身,今天就公文处理工作与大家交流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依法执政和行政的重要工具。
公文处理工作的依据主要有:
20xx 年 4 月 16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20xx 年 7 月 1 日,国家质监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实施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公文版式按照该标准执行。
一、隶属关系与行文方向 1.行文方向与行文规则的对应关系 (1)上行文规则 A.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B.党委、政府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但如果是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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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C.下级机关请示事项,如需继续向上请示,必须经过整理并提出倾向性意见,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D.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或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E.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一级机关行文时,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2)下行文规则 A.下发文可以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B.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时,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C.党委、政府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D.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行文。
(3)平行文规则 不相隶属 (4)共同的规则 A.行文确有必要。 B.党政分开原则。 - 3 -
C.联合发文必须是同级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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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
E.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2.行文方向与文种的对应关系 (1)用不到的公文文种:公报、公告、命令、议案 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是党和国家经常使用的重要文种。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2)可用公文文种(11 个)
A.上行文--报告和请示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询问。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区别:①报告不需回复,请示需批复(书面或口头)。 ②请示一般在事前,报告一般在事后。 注意:①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 ②没有坚持一事一请示。
③下级机关不能分别向两个上级机关同时请示 - 4 - 问题。 B.平行文--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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