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总结报告
(GB/T29490-2013)
为确保公司建立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审核小组依据管理体系标准、体系文件、内审核查表、客户要求等,于2017年1月19日对体系所覆盖的所有过程、活动和班次进行了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 在审核中共发现1个问题点,属观察不符合项,无严重及轻微不符合项。 下面对发现的不符合项在文件中及各部门中的分布情况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1) 问题点在文件中的分布情况如下表:
序号 文件名称 知识产权管理手1 册5.3.2 2) 问题点在部门中的分布情况如下表:
序号 1 部门 品质管理中心 观察项在部门中的分布 项目数 1 所占比例 100% 1 观察项在文件中的分布 文件编码 项目数 所占比例 100% 3) 审核总结:
从本次内审发现的问题点事: 未能提供2016年度知识产权分解目标。因体系处于试运行阶段,目标指标无历史数据,导致未能提供2016年的目标分解,经
审核小组讨论,作为观察项开出,要求责任部门进行改善。
根据审核小组的结论,审核员于审核当日开出了观察项,并要求责任部门进行改善,体系组将继续进行跟踪验证,直至问题点改善关闭。 4) 审核结论:
此次审核涉及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所有部门和所有条款,没有出现影响体系运行的重大不符合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了体系覆盖公司(南昌总部)14个部门或审核对象。共审核100个检查内容,其中观察项1个、合格项:99个。根据公司文件《内部审核控制程序》的要求,对体系符合性评价,评价标准:总核查项目的合格率达到70%即可判定体系运行有效。(即:总合格的核查项目/总核查项目×100%≥70%)。
依此方法,知识产权总合格率最终为:99% ;因此判定,公司的知识产权体系的运行是有效的,对保证公司的知识产权方针及目标实现是适宜的,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拟制: 审核: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