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施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项目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及时予以处理。
第十条 各科室、施工队不得使用未成年工,不得安排女职工及有病史人员从事有关禁忌作业。
第十一条 项目综合办在工程开工前为施工现场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至工程项目交工验收日止。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械设备管理,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完好,预防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路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连申线(海安段)桥梁二期工程LSXQLSG1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各类机械设备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 本工程机械设备分类:特种设备、主要设备、船舶设备和一般设备。
第四条 机械设备的验收登记
(一)机料科负责对机械设备进行分类登记,并填写《机械设备登记表》。登记时留存特种设备检测合格证、主要设备验收记录表。
(二)设备进场后,在使用前1日项目副经理负责组织机料科、工程科、安全科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主要设备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记录在《机械设备验收记录表》。一般设备由操作人员自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登记。临时性进场设备根据设备种类按相关要求登记、验收。
特种设备、主要设备验收内容主要包括:设备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产品施工说明书、检验检测资料、检测合格证(特种设备)、设备操作手操作证;设备外观;工作机构;电气;安全防护装置等。验收项目的指标标准参照各类机械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同类型设备的相关技术指标要求。施工船舶须具有海事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
(三)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安全科在1日内向总监办报批,经总监办批准后方可进场使用。需要安装的特种设备在完成安装后1日内报海安县质监局检测并同时书面告知总监办,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将特种设备检测标志置于设备显著位置,并建立健全一机一档资料。
(四)架桥机的安装、拆除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管理要求编写专项
方案,按照专项方案的审批程序,报总监审批。安装结束后,邀请总监办负责人参与项目部组织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特种设备、主要设备、施工船舶应一机一档,档案资料内容应包括:机械设备信息卡(设备名称、编号、型号、进出场日期、操作手)、检测合格证、自检验收记录表、设备检验检测报告、定期检查的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操作手交底等;
(六)机料科负责运输车辆管理,并对混凝土运输车、混凝土泵车等车辆登记造册,留存有效的行驶证及操作人员驾驶证复印件和操作资格证。
(七)场内机动车辆如装载机、挖掘机等需邀请设备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和检测合格证。
(八)设备的编号管理
机械编码共11位,如下所示5个部分,A部分两位数代表自有设备或租赁设备,B部分两位数代表特种设备、关键设备、主要设备或一般设备,C部分两位数代表各设备的使用部位,D部分两位数代表各设备的具体名称,E部分三位数代表具体的顺序编号。
XX XX XX XX XXX A B C D E
A B 01自有设备;02租赁设备 01特种设备;02关键设备;03主要设备;04一般设备 01项目部驻地;02拌合场;03桩基施工现场;04下部构造施工现场;05上部结构施工现场;06桥面系施工现场;07底基层基层施工现场;08路面施工现场;09路基施工现场;10拆桥施工现场;11钢箱梁安装现场;12便桥施工现场;13移动设备(上述部位间共用设备定义为移动设备) 01汽车吊;02架桥机;03浮吊;04发电机;05拌和楼;06圆盘锯;07压路机;08混凝土运输车;09装载机;10泥浆泵;11泵车;12渣土车;13电焊机;14挖掘机;15钻机;16绳锯;17切割机;18张拉设备;19振捣棒;20砂轮机;21空压机;22潜水泵;23振动器;24风镐;25平地机;26推土机;27路拌机;28打桩锤 C D
E 序列号 (1)所有进场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编号,操作手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现场设备编号不得随意更改、涂抹、撕毁。 第五条 机械设备标识
(一)设备标识应制作统一的标识牌,悬挂安全操作规程。 (二)标识牌内容包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编号、操作责任人、进场日期、检验状态。
(三)机械设备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较明显的部位。 第六条 机械设备的运行
(一)机械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由使用科室负责,即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
(二)安全科负责项目机械设备运行状况和行为的监督检查。 (三)场内机动机械设备操作手、运输车辆驾驶员每日行驶前要对设备、车辆状况进行检查,重点是转向、制动、灯光系统。
(四)行驶时严格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要求操作。
(五)其他设备、机具运行按产品使用说明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七条 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一)设备的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遵循设备各总成和零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的条件,参照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二)定期保养一般分为例行保养和分级保养:分级保养为二级保养,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为主要内容。
(三)例行保养是由机械操作工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或交接班时间进行,重点是清洁、润滑、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一级保养由机械操作工或机组人员执行,主要以润滑、紧固为
中心,通过检查、紧固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图表加注润滑脂,加添润滑油,或更换滤芯等。
(五)二级保养由机务员协同机操工、机修工等人员执行,主要以紧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还应检查电气设备、操作系统、传动、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构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所有的紧固件。
(六)各级保养均应保证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必须按照规定或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如期执行,不应有所偏废。
(七)项目部机务员每月督促操作工进行一次等级保养,并保存相应记录,整理汇总后备查。
(八)机械设备的修理,按照作业范围可区分为:
1、小修:小修是维护性修理,主要是解决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局部损伤,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应尽可能按功能结合保养进行并做好记录。
2、项目修理:以状态检查为基础,对设备磨损接近修理极限前的总成,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性、恢复性的修理,延长大修的周期。
3、中修:大型设备在每次转场前必须进行检查与修理,更换已磨损的零部件,对有异议的总成部件进行解体检查,整理电器控制部分,更换已损的线路。
4、大修:大多数的总成部分即将到达极限磨损的程度,必须送生产厂家修理或委托有资格修理的单位进行修理。
(九)通过定期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的噪声、振动、强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弃物作业人员及时清理回收,确保其对环境影响达标。
(十)特种设备、砼拌合楼,由使用科室或班组负责定期维护保养,其它设备由操作手或使用人做好经常性维护保养工作,各设备维修保养均需填写《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
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至工程项目交工验收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