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创建计划
、指导思想 以提高动物防疫工作水平、畜产品卫生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为目标,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省动物防 疫条例》,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动物防疫、畜产品安全监督体系 和兽医管理模式及运行机制,
有计划、有重点、有目的地扑灭或
(免疫无
控制国家规定的重点疫病,使全市免疫控制、监测净化
疫)达到农业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 规定的标准, 把我市建成国家级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 快速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通过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创建活动,力争到
“十二五”期末,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明显提高,
动物防
为促进现代畜牧业持 续
疫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禽流感、 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 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羊痘六种重大动物疫病达到稳定控制标 准,动物疫病发病率和死亡率明显降低。
具体目标: 1、全市通过开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创建活动,实现无鸡
新城疫、无禽流感的“两无”目标。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 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达到稳定控制标准。
2、正大畜牧有限公司种猪场建立较完备的动物疫病预防
控制体系,猪瘟、口蹄疫、布鲁氏病3种重点疫病达到净化目标,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达到稳定控制标准。
3、建成以市正大畜牧有限公司、市清江肉联有限公司
1
个龙头企业为中心的生物安全示范区。
4、辖区内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年出栏生猪
匕出笼肉禽10万只以上、蛋鸡存笼 1万只以上)和大型屠宰 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合格证》。
取得《动物防疫条 件
1万头以
5、兽医实验室达到规定建设标准,并具备病原分子生物
学监测能力。
6、建立市、乡、村、防疫员多层次完备的生物冷链体系,
达到“市有恒(低)温冷库、乡有低温冰柜、村有小冰箱、防疫 员有保温箱”的目标。
三、创建内容 本市所辖1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均纳入无规定动物
疫病示范区建设范围。主要创建内容为:
(一)正大畜牧有限公司种猪场疫病净化
种猪场要进一步完善防疫设施设备,建立健全防疫制度,
制定常态化的疫病净化监测制度, 建立疫病净化档案,建立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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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核心生产种猪群和后备种猪群,使种猪场逐步达到疫病净化的 要求。到“
五”期末,达到猪瘟、口蹄疫、布氏杆菌病全面
净化的目标。
1、建立严格的消毒制度, 无疫时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发生疫情时,每2天进行1次消毒,人员进出必须随时消毒。
2、建立科学的免疫程序,猪口蹄疫免疫程序按照
日龄进行初免,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以后每隔4个
月免疫1次。猪瘟免疫程序按照商品猪 25- 35日龄进行初免, 60 - 70日龄加强免疫一次。种猪 25 - 35日龄进行初免,60 - 70 日龄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隔 4个月免疫一次。
3、定期监测抗体,猪瘟、口蹄疫每月监测一次,每次监
测50头份血清,监测方法采用液相阻断
28 - 35
ELISA。对每次监测抗
体不合格的要进行重新免疫。
4、病原学检测。猪瘟、口蹄疫采用
学检测阳性的采取净化措施,
RT- PCR检测,对病原 (必要时对同群猪)进行
对阳性猪
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疑为口蹄疫样品的要及时送国家口 蹄疫参考实验室进行病原分离鉴定。布氏杆菌病每年春秋监测 次,先采用平板凝集试验,对阳性猪再进行试管凝集试验检测, 如仍为阳性者,进行淘汰、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二)规模养殖场、 屠宰加工厂动物防疫条件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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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动物饲养场、屠宰加工场所
动物防疫条件规范化创建活动的通知》
(牧医办发〔〕52号)要
,加强对养
求,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殖场(户)、屠宰加工场所在选址、布局、设施设备、人员、制 度等方面的防疫条件检查, 全面提高规模养殖场、
屠宰加工场所
动物防疫条件水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执行检查评估达标工 作,评估细则严格按照农医发[20XX]26号文件附件2 (动物饲养
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和附件 3 (动物屠宰加工场 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中内容进行逐条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是场址选择是否符合要求及产业规划; 二是各功能区布局是否 合理;三是设施设备是否齐备;四是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 五是是否制定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六是是否有完善的养殖档案 并如实记录等。对达不到规定防疫条件的不予登记办证, 期整改。对已经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但防疫条件发生变化
的,责令业主限期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重新审核换证, 严格把好 审查监督关。并在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和大型屠宰加工场设立 官方兽医监控室,配备采样、检疫、检验、监测等所需的仪器设 备,优化动物防疫环境,保障生产健康的目的。
要求限
(三)生物安全示范区建设
确定正大畜牧有限公司和清江肉联有限公司为我市创建
生物安全示范区,其具体建设内容为:
1、建立严格的消毒制度。进出场门要有紫外线灯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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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并保持一定深度的消毒液,且经常更换和更新消毒液种类, 确保消毒效果,进出人员必须通过消毒通道并更换工作服, 车辆必须喷雾消毒,每栋场舍也同样要设立消毒池;
2、建立严格的无害化处理制度。要有无害化处理设施,
比如发酵池、焚烧炉等,对病死或不明原因死亡的生猪必须进行 无害化处理;
3、建立严格的粪便处理制度。排出的粪便和污物必须进
入沼气池进行发酵,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须符合环保
GBI8596
进出
4、建立严格的防疫制度。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
耳病必须达到100%免疫,且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进行免疫, 其它疫病的免疫可根据本场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5、建立严格的监测制度。对猪瘟、口蹄疫、高致性猪蓝
耳病每月要监测一次,每次监测数量不少于 必须达到75%以上,达不到标准的必须进行补防;
50头份,抗体合格 率
6、建立严格的疫病净化制度。对猪瘟、口蹄疫、高致性
猪蓝耳病要定期进行检测,采用 RT- PCR方法进行,对每次检测 的阳性病猪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布氏杆菌病春秋各监测 次,彻底淘汰阳性病猪;
7、建立严格的流行病学调查制度。包括地理特点、饲养
数量、疾病种类、发病数、死亡数、发病率、治疗情况、损失程 度,免疫情况等信息;
&建立严格的养殖档案制度。按照农业部监制的养殖档
案逐项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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