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大开挖形式施工。松土或其它不稳定土层采用撑板支撑,开始支撑的开挖管沟深度不得超过1.0m,挖深与支撑交替进行,每次交替的深度为0.4—0.8m;采用挖掘机机械开挖,单侧弃土。
(2)为防止超挖或扰动槽底土层,机械挖土应控制在距槽底高20CM时停止,再用人工除剩余土方至设计槽底,并边挖修坡,立即实施管基垫层。如发现超挖,必须进行处理,严禁用土回填。一般需采用塘渣回填,或加厚管基垫层。
(3)做好沟槽排水工作,修整槽底时,单侧设盲沟,并设集水井排水。
(4)在开槽埋管施工工程中,采用液体挖掘机拔桩机或挖掘机拔除支撑,达到随挖土、随支撑、随排管、随填土、随拔撑的开槽埋管施工要求,有利于快速、安全、文明施工。
第五节 管道安装工程
一、施工准备
1、材料:
2、机具:选择适宜的汽车吊、振动夯、倒链、手动葫芦、千斤顶等。
二、作业条件
1、地下管线和其他设施已探明,地上、地下加固措施已完成,施工期交通疏导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
2、管道沿线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完成,沟槽开挖已完成。 3、施工技术方案已办理审批手续。
三、技术准备
1、施工前做好图纸的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做好技术交底。
2、施工前对现况管线构筑物的平面位置和高程与施工管线的关系,经核实后,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标注在图纸上。
3、完成施工交接桩、复测工作,并进行护桩及加密桩点布置。 4、砂浆配合比、回填土的最佳密实度试验已完成。
四、操作工艺
1、T型球墨铸铁管安装要点:
1)用钢丝刷、25mm油灰平铲、毛刷、抹布清理T型承口工作面槽内杂物,检查另一支管插口倒角情况,插口和胶圈要保持干净;
安装示意图:
型管清理承口的工作面 2)将胶圈装入承口凹槽(DN600以上胶圈捏成梅花形容易安装)(见下图); 3)给胶圈内表面和插口接触面涂以润滑油(见下图);
胶圈捏成梅花型容易装入胶圈润滑油涂处承口承口底部不能粘油 4)插口端涂油位置(见下图);
从倒角处开始涂为正确涂油法 5、第一支管下沟槽按设计承口方向应朝水流方向,对正中心线定位,后每支管<400管下管人工抬入沟底,>400管用设备提升吊人沟底,与前一支管装配应找水平,DN150以下管用绳索叉杆将插口推入承口,>200以上管用钢丝绳和导链拉入承口(注意装配内外涂绝缘与环氧陶瓷管,绳索应套胶管,包括钩头、导链用橡胶保护,以免外壁碰伤)(见下图);
DN200--DN600装配法钩头绳索一个吨--3吨导链
6)、检查装配接头胶圈位置,利用一把薄窄钢尺,绕着插口90°四点检查胶圈压缩比(见下图);
薄窄尺 7)管道安装采用吊车安装,人工配合,管道安装前进行试吊,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捆绑情况和制动性能,安全后方可起吊。采用5吨倒链2台,由4~6名工人进行顶管安装,顶进时检查顶进线是否到位,并记录,由工人依据测出的轴线进行管位校正,及时对管两侧进行土方回填稳管报请监理认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8)安装管道时,采用边线法控制管道安装中心位置,高程法控制管底高程。
9)吊车安装注意事项:吊车沿沟槽方向开行,吊车支撑距边沟至少间隔3米的安全距离,以避免沟槽坍塌;下管必须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机械吊装有关操作规程和指挥信号,驾驶员必须听从信号进行操作;绑套管子要找好重心,平吊轻放,不能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在起吊作业区内,任何人不得在吊钩和吊起的重物下站立或通过;管道下入沟槽时,不能与槽壁支撑及槽下的管道相互碰撞,不能扰动天然地基。
10)管道安装后,采用砂土局部回填进行稳管,避免位移,注意检查管口,进行清洁处理,然后进行连接。
2、PE管安装要点:
(1)管道敷设应在沟底标高和管道基础质量检查合格后进行。
(2)管道宜蜿蜒状敷设,并可随地形弯曲敷设。弯曲敷设时管道允许弯曲 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管段上无承插接头时,应符合以下的规定 管道允许弯曲半径
管道外径D(mm) 允许弯曲半径R(mm) D≤50 30D D≤160 50D D≤250 75D
(3)盘管敷设采用拖管法施工时,拉力不得大于管材屈服拉伸强度的50%。 (4)盘管敷设采用拖管法施工时,管道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1.3.(2)的规定。
(5)管道敷设时,距管顶不小于300 mm 处应设警示带,警示带上应标出 醒目的提示字样。随管道走向宜埋设金属示踪线。
(6)管道下管时,应防止划伤、扭曲或过大的拉伸和弯曲。
(7)管道敷设中断时,管口应临时封堵,防止管沟内的水和其它杂物进入。
(8)中压聚乙烯供水管上,应设置分段阀门。中压聚乙烯燃气分支管起点处也应设置阀门。低压聚乙烯供水管道上可不设置阀门。阀门应采用聚乙烯燃气阀门。阀门宜设置护罩或设在阀门井内。
(9)管道不宜直接引入建筑物内或直接引入附属在建筑物墙上的调压站内。
(10)聚乙烯供水管道不宜直接穿越河底。在加设套管或采取其它保护措施后穿越河底时,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与规定.
管道连接一般规定
(1)管道连接前应对管材、管件及附属设备按设计要求进行核对,并应在施工现场进行外观检查,符合要求方准使用,凡伤痕超过壁厚10%均应割除。
(2)管道连接应采用热熔连接,聚乙烯管道与金属管道连接,必须采用钢塑过渡接头或法兰连接。
(3)管道不同连接形式应采用对应的专用连接工具。连接时,不得使用明火加热。 (4)管道连接应采用同种牌号材质的管材和管件。特殊情况时,可用性能相似的不同牌号产品,但应经过试验,判定连接质量能得到保证后,方可进行。
(5)在大风环境条件下进行连接操作时,应采取保护措施,或调整连接工艺。 (6)管材、管件存放处与施工现场温差较大时,连接前,应将管材和管件在施工现场放置一定时间,使其温度接近施工现场温度。
(7)管道连接时,管端内外应清洁,无异物、无油污。每次收工时,管端应临时封堵。 (8)管道连接结束后,应进行接头外观质量检查,不合格者必须返工。返工后重新进行接头外观质量检查。
2、热熔连接
(1)热熔连接前、后,连接工具加热面上的污物应用洁净棉布擦净。
(2)热熔连接加热时间和加热温度、热熔压力和保压、冷却时间应符合管材、管件生 产厂的规定,在保压、冷却期间不得移动连接件或在连接件上施加任何外力。 (3)热熔连接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连接前,两管端应各伸出夹具一定自由长度,并应校直两对应的连接件,使其在同一轴线上,错边不宜大于壁厚的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