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试述原因和结果统一关系的原理及其辩证关系的意义。
答:(1)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统一的,表现在:①原因和结果相互依存。 ②原因和结果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③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原因引起一定的结果。结果又反过来作用于原因并引起原因的变化。
(2)掌握原因和结果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①只有找出某一事物或现象产生的原因,才能认识其本质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②正确把握因果关系,有助于更好地总结经验教训,以便有效地指导今后的行动。
A9、试述必然性和偶然性关系的原理及其意义。
答:(1)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的,它们是事物的联系和发展中两种不同的趋势,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不同。必然性产生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决定事物发展的前途和方向,偶然性产生于事物的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居于从属地位,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进程。
(2)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辩证统一的。①必然性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由此为自己开辟道路,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纯粹必然性。②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必要补充,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并受其支配,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偶然性。③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3)掌握必然性和偶然性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①因为偶然性是受必然性支配的,必然性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前途和方向,所以我们必须通过科学研究发现必然性,不要被偶然现象所迷惑。②因为必然性是通过大量偶然性表现出来的,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所以在科学研究中,要抓住偶然性提供的机遇,揭示偶然性背后隐藏的必然性。在实际工作中,也要注意利用一切有利的偶然因素去推动工作,防止和消除不利的偶然因素的影响,做到有备无患,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A10、试述内容和形式关系的原理及其意义。
答:(1)内容与形式是对立的统一。内容和形式是事物的内在要素和结构方式两个不同的方面,二者是有区别的。同时,内容与形式又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任何事物的内容都有一定的形式,任何形式都有一定的内容。内容和形式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在某一种联系中是形式的东西,在另一种联系中可能成为内容,反过来也是一样。
(2)内容和形式是相互作用的。①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依赖于内容;内容发生了变化,形式或迟或早总要发生响应的变化。②形式对内容有巨大的反作用。当形式适合于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积极的促进作用;当形式不适合于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消极的阻碍作用。③内容和形式的相互作用,构成形式和内容之间由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基本适合的不断循环的矛盾运动。 (3)内容与形式的相互租用和矛盾运动是错综复杂的。①内容决定形式是归根到底意义上的决定,而不是僵化的决定。在一定条件下,同一内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统一形式也可以表现不同的内容。②在一定条件下,新内容可以利用旧形式,旧内容也可以以新形势的面貌出现。
(4)掌握内容和形式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所以我们要根据内容的需要创造新形式或利用旧形式。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首先要重视内容,反对忽略内容的形式主义;但也不能忽视形式对内容的反作用,反对抹煞形式的形式虚无主义。
A11、试述可能性和现实性关系的原理及其意义。
答:(1)可能性和现实性之间是有明显区别的。可能性是目前上不存在的,它还不是现实性;现实性则是已经存在的,它不再是可能性。二者不可等同。
(2)可能性和现实性又是统一的。①二者紧密相连、不可分割。②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客观世界的发展,就是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相互转化中实现的。 (3)掌握可能性和现实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①可能性不等于现实性,一切工作都要从现实出发,而不要从可能出发。②为了使好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必须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自觉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有利条件,改变不利条件,争取使好的可能性变成现实,避免坏的可能性实现,从坏处着想,向好处努力。
A12、试述本质和现象关系的意义。
答:掌握本质和现象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1)因为本质和现象是有区别的,认识了事物的现象不等于认识到事物的本质,必须通过科学研究揭示事物的本质,而不能停留在对事物表面现象的认识上。
(2)因为本职和现象是相互联系的、相互依存的,本质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现象表现着本质,所以我们要通过分析现象达到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决不能离开现象去凭空构想事物的本质。
A13、试述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辩证统一的原理及其现实意义。
答:(1)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辩证统一的。①尊重客观规律是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②任何和利用客观规律又必须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2)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我们必须把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与尊重客观规律结合起来,把高度的革命热情与科学的求实态度结合起来,既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要踏踏实实地按客观规律办事;既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又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只有这样,才能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第二章】
1、简述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答: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3)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2、简述时间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答:(1)社会实践不断提出新的需要、新的研究课题,推动认识的发展。
(2)社会实践为认识不断提供新的经验和新的观察、研究的物质手段。
(3)社会实践推动人的思维能力的发展。社会实践的发展推动人的认识能力的提高。
3、简述认识主体的特点。
答:(1)人作为认识主体具有自然的物质基础。
(2)认识主体不仅具有自然的物质基础,而且具有社会历史性。 (3)认识主体具有能动性,这是认识主体的突出特点。
4、简述认识客体的含义、构成和性质。
答:(1)认识客体的含义:认识客体是指人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2)认识客体的构成:认识客体由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构成。
(3)认识客体的性质:①认识客体具有客观实在性。②认识客体具有对象性。
5、简述认识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
答:认识的主体和客体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存在着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具体说来,它们的关系表现如下:
(1)主体和客体的实践关系。它是指主体与客体之间改造和被改造的和关系,主体作用于客体,就是对客体的改造,也就是实践。
(2)主体和客体的认识关系。它是指主体与客体之间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
(3)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主体对客体具有改造和认识的作用,这是主体能动性的表现;然而这种能动性受到客体的制约。
6、简述唯物论的反映论与唯心论的认识论的对立。
答:(1)唯物论的反映论是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认识路线,唯心论的认识论是从感觉和思想到物的认识路线,这是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
(2)唯物主义从存在第一性、思维第二性的基本原则出发,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认为人的认识归根到底是从外部世界得来的。
(3)唯心主义从思维第一性、存在第二性的原则出发,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主张人的认识是先于经验而获得的,或者认为认识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或者认为认识是人主观自生的。总之,都认为人的认识与外部世界没有关系。
7、简述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对立。
答:(1)可知论和不可知论是由对思维能不能认识存在、能不能正确认识现实世界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而划分出来的。
(2)唯物主义哲学都是可知论,认为人的思维能认识和正确认识现实世界,即认为现实世界是可知的。有些唯心主义哲学家,如黑格尔,也是可知论者,他认为客观世界是绝对精神的产物,精神认识世界就是精神认识自己和自己的产物。
8、简述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含义及二者的关系。
答:(1)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是对事物的现象和外部联系的反映。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对事物的本质和内部联系的反映。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既相区别,又相联系,二者之间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 (3)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关系体现在: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
9、简述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各自的特点。
答:(1)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它是对事物的各个片面、现象和外边联系的反映,是具体的、丰富的、生动的,然而却是表面的、不深刻的。
(2)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它是对事物的全体、本质和内部联系的反映,是抽象的、间接的、相对稳定的,它比感性认识深刻。
10、简要说明一个正确的认识需要经过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答:(1)由实践到认识,再由认识到实践是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
(2)从客体方面来看:①客观事物本身是多种矛盾构成的复杂统一体;②事物的矛盾有个展开和发展的过程,事物的本质有个逐渐显露的过程;③人的认识受到社会历史条件和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
(3)从认识主体方面来看,人的认识受到主体的生理因素、知识水平、生活经验、认识能力及其立场、观点、方法的限制。
11、简要说明整个人类的认识是有限与无限的统一。
答:(1)认识的有限性是指每个时代的人每一次具体的认识是有限的,认识的无限性是指整个人类无止境的世代更替的认识是无限的。 (2)认识的有限性和无限性是辩证统一的。整个人类认识的无限性存在于每个时代的人的认识的有限性中,并通过无数有限性的认识得以实现。
(3)认识的有限性和无限性的矛盾,只有在无限的前进过程中,在至少对我们来说实际上是无止境的世代更迭中才能得到解决。
12、简述真理与谬误的含义及二者的关系。
答:(1)在实践中,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主体正确地反映了客体,一种是主体歪曲地反映了客体。正确地反映客体的认识就是真理,歪曲地反映客体的认识就是谬误。真理与谬误是认识运动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
(2)真理与谬误的对立表现在二者的相互排斥、相互否定上。二者的相互排斥是指在一定范围内真理有谬误的区分具有绝对意义:是真理就不能是谬误,是谬误就不能是真理,真理与谬误不能混淆。真理与谬误的相互否定是指,否定了真理必然导致谬误,否定谬误才可能达到真理。
(3)真理与谬误的统一表现为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真理与谬误相互依存,是说真理与谬误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真理与谬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13、简述真理及其客观性的含义。
答:(1)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2)真理的客观性的含义是:任何真理中都包含着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内容;检验真意的标准是客观的社会实践。
14、简述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含义及二者的辩证关系。
答:(1)真理的绝对性是指以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2)真理的相对性是指真理性的认识在广度上是有限的,受条件制约;在深度上认识有待于深化。
(3)二者相互依存,互相包含,不想渗透。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