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ⅩⅩ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承兑申请 第三章 保证金和担保 第四章 审查、审批和承兑 第五章 保证金管理 第六章 检查及到、超期处置 第七章 授信管理和总量控制 第八章 日常管理 第九章 部门职责 第十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有效防范风险,增进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健康进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单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单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申请人签发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
第三条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必需以商品交易为基础,严禁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第四条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五条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分支机构必需经上级机构授权,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本地管辖行报备。未经授权不得办理该项业务。
第二章 承兑申请
第六条 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客户必需具有下列条件: (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二)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靠得住资金来源;
(三)近两年在我行无不良贷款、欠息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第七条 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承兑申请人应向开户行提交下列资料:
(一)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主要包括汇票金额、期限和用途和承兑申请人许诺汇票到期无条件兑付票款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或法人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上年度和当期的资产欠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四)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五)按规定需要提供担保的,提交保证人有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或法人执照复印件,当期资产欠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抵(质)押物的有关资料(包括权属证明、评估报告等);
(六)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三章 保证金和担保
第八条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依照客户信用品级收取保证金。AA级(含)以上客户可免收保证金;AA-级客户收取汇票金额10%(含)以上的保证金;A+、A级客户收取汇票金额30%(含)以上的保证金;A-级客户收取汇票金额50%(含)以上的保证金; BBB级(含)以下客户收取100%的保证金。
经一级(直属)分行批准,对AA-级客户可免收保证金,对A+、A、A-级客户可酌情减收保证金,但减收额最多不得超过应收额的一半。
对未评级客户按总行有关规定对照相应信用品级收取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