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措施。
4.5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做好体系建设工作;
4.6各专业工作组成员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负责,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和进度完成各项工作。
4.7集团安全质量部和公司的安全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档案,并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确保体系运行持续有效。 5 事故隐患排查方法
5.1公司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全员负责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成立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的隐患排查治理小组,成员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责任。
5.2排查事故隐患可以采用企业自查、委托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或者管理服务的机构排查。但公司总经理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负责人员对下列事项进行排查: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情况; (2)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使用情况; (3)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情况;
(4)危险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场所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情况; (7)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情况以及工艺变化情况; (8)其他需要排查的事项。
5.3安全管理部及各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检查及隐患排查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每月向员工通报。
5.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负责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应当根据其岗位职责,对设施、设备、工艺等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5.5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消除;无法立即消除的要做好登记,如实记录事故隐患的排查时间、所属类型、所在位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治理措施及整改情况等内容,按照事故隐患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整改难度,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治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6 事故隐患排查标准
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与要求编制不同专业、不同检查层级的隐患排查标准,隐患排查标准应用安全检查表的方法逐一制定。利用检查条款按照相关的标准、规范等对已知的危险类别、设计缺陷以及与工艺设备、操作、管理有关的潜在危险性和有害性进行判别检查。
(1)按照专业,安全检查表可划分为:工艺安全检查表、设备安全检查表、电气安全检查表、防火防爆安全检查表、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表、消防安全检查表、安全连锁与功能、作业行为、职业健康防护安全检查表等。
(2)按照检查层级,安全检查表可划分为:公司级安全检查表、车间级安全检查表、班组级安全检查表等。 (3) 按照时间,安全检查表可划分为:季节性安全检查表、节假日检查表、日常检查表等。 7 事故隐患治理原则与程序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班组级、车间级及公司级三个级别对事故隐患分级治理。不同层级负责的隐患治理由治理所需的资源配置、权限、管理及技术能力等因素来确定。每一级均应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台账,对隐患清单、隐患治理过程以及隐患治理效果验证均应保持完整记录。 8 事故隐患等级划分
按照隐患的危险程度,参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有关规范要求,可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三个等级。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9 事故隐患治理措施
9.1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9.2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
9.3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各措施可单独使用或结合其他措施综合使用。
(1)工程技术措施:通过现场作业方式,确保设施设备、场所危险因素消失; (2)管理措施:通过加强管理,确保原危险因素消失或消减,避免事故发生; (3)教育措施:对隐患涉及者制造者、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
(4)防护措施:对于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危险的隐患,对接触者采取劳动防护手段,确保危险程度降低; (5)应急措施:在直接整治前,临时采取必要手段,预防事故发生。 9.4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10 事故隐患治理效果验证
9.1隐患排查治理应符合“闭环管理”,对隐患治理的效果进行验证和跟踪,按照隐患等级明确效果验证责任部门和验证程序要求。对已按照要求整改的隐患及时销号,对未按期和按要求整改的隐患应督促整改并实施考核;
9.2集团体系推动领导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及时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查,检查情况纳入集团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考核与评价; 9.3公司、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月度绩效管理,并严格考核;
9.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履行不到位或预控措施执行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对责任单位、部门和有关人员,按集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记录
公司安全管理部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档案和各类隐患排查与治理记录。档案资料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小组、隐患排查治理奖惩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包括厂、车间、班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表、隐患排查治理公示、隐患排查治理通知单、
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隐患分类汇总表等。各项记录每年更新一次,至少保存三年。
表 1: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样表
序号 排查类别 排查内容 排查依据 排查周期 排查记录 风险等级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