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人会客时间应在15分钟以内,私人电话时间应在5分钟
以内,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处分。
2、排轮制度
● 每天严格按照接待顺序接待,第三售楼员负责端茶倒水,具体顺序按号牌严格执行。
● 拒接客户,第一次警告,轮空;第二次作检讨,轮空;第三次停接一周。
● 抢接客户,第一次警告,客户归公,重新分配,停接两天;第二次检讨,客户归公,停接一周;第三次退出项目。 ● 每次接待完毕,立即自动清理桌椅、茶杯、及资料夹。否则警告处理。
● 在接待的客户过程中如有客户投诉售楼员态度不好等情况,一经核实,罚50元。
3、客户接待及业绩归属管理规定
1.销售人员接待客户实行轮流制,按照轮排表顺序接待客户,不得挑拣客户,不争抢客户。
2.当发生下列情况后该销售人员在第一时间补接新客户:1)该销售人员接听来电而错过接待的(非私人电话)2)接待的是同事的老客户且已查明3)帮助同事接待4)项目组另外安排工作而错过接待机会5)开发商关系客户,只是参观的6)已购房,来售楼部询问产权证、按揭办理进度情况的7)同行仅仅过来踩
盘的
3.不能补排轮的几种情况:
(1)正常休息、事假和病假不能补接客户。
(2)开发商介绍购房的客户,按排轮进行,不补排轮。 (3)因办理银行按揭或做其他与自己销售工作有关的事按轮空处理,不补排轮。
(4)新客户上门主动找某销售人员,可以提前接待但不补排轮。 (5)销售人员按轮排接待客户,若轮到某销售人员接待客户而该销售人员不在场(除公干外无论何种原因)则视为轮空,不能补接。因公外出的可在第一时间补接新客户。
4.客户登记制度:销售人员接待每一位客户都要详细登记于《客户来访登记表》上,记录内容包括接待日期、客户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联络方式、购楼意向、客户看楼或咨询源自何种信息、接待人员等。考虑到客户反馈的信息有限可能导致登记不完整,当产生客户归属问题时,核实客户归属的依据主要是客户全名、联系电话、客户姓加工作单位(三者有其一即可)。若发生业绩归属纠纷以《客户来访登记表》为主要判别依据,并以初次登记为准。另一依据为《电话跟踪回访记录表》【详见第6条第(7)】 相关解释
新客户:1)第一次来售楼处参观的客户。2)超过一个月未作跟踪回访的老客户。
老客户:1)第二次或多次来售楼处参观的客户。2)未购房,但
已经与某销售人员有过联系、沟通的,并且上门就直接找某销售人员的(按排轮提前接待,不补排轮)。
一家人: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爷爷、奶奶、父母、儿女、兄弟、姐妹、夫妻)。 公共客户:
1)客户在售楼处明确自己是同行且其他同事知情。 2)由甲方领导引领单纯参观的客户。
3)前期销售人员遗留下来的客户资源,若未移交给某位销售人员的视为公共客户,任何销售人员都有权做跟踪回访,只要在《电话跟踪回访记录表》上做记录即可做为自己的客户资源。 5.公共客户的处理办法:公共客户按轮排表顺序接待,如有需要则多人同时接待,不占用接待名额,如事后确定此客户为公共客户则按补客户处理,公共客户为售楼部公共资源,不属于初次接待的销售人员。如果公共客户再次来访而以购房为目的,则按新客户轮排顺序接待。
6.对老客户介绍来访的新客户采用如下接待办法:
(1)老客户带新客户来售楼处,原始接待的销售人员在场,可由原始销售人员提前接待,并不划排轮。
(2)未购房老客户上门,主动找原始接待销售人员,若该销售人员不在,当值销售人员帮忙接待,当时未成交事后归还,以后不参与分成。当时接待成交的按五五分成(或由销售人员之间自行协商分成)。成交后该客户的其它手续移由成交销售人员办理。
(3)老客户带新客户上门,主动找原始接待销售人员,若该销售人员不在,当值销售人员帮忙接待,当时未成交事后归还,以后不参与分成。当时接待成交的按五五分成(或由销售人员之间自行协商分成)。成交后该客户的其它手续由成交销售人员办理 。
(4)老客户带新客户上门,未主动找原始接待销售人员。若该销售人员不在,则按排轮进行。
(5)老客户介绍新客户,老客户未亲自上门,若新客户主动找该销售人员,则该销售人员可以提前接待并不划排轮。若新客户未主动找该销售人员,该销售人员也未与新客户联系并约定见面时间、地点,导致的对上门客户毫不知情的,则按正常排轮,即使后来确定了关系也被视为无效。
(6)新客户来售楼处主动找某销售人员,若该销售人员不在,当值销售人员帮忙接待,当时未成交事后归还,以后不参与分成。当时接待成交的按五五分成(或由销售人员之间自行协商分成)。成交后该客户的其它手续由成交销售人员办理。
(7)老客户上门无法回忆起最初接待自己的销售人员,且该销售人员也无法认出该客户,当值排轮销售人员应主动查询《客户来访登记表》。如果该老客户来访时间超过一个月,该排轮销售人员应查询《电话跟踪回访记录表》,如《电话跟踪回访记录表》上超过一月而未作回访登记的,则视为新客户按正常排轮。 (8)分销带客上门,所指定置业顾问不在的,客户由该置业顾
问指定业务员接待,没有指定则由一访同事轮序接待。当时接待成交的按五五分成(或由销售人员之间自行协商分成)。成交后该客户的其它手续由成交置业顾问办理。
(9) 分销商带客户可指定置业顾问接待,同组客户若分销商报备指定A置业顾问介绍,到场后指定B置业顾问接待,首先考虑报备对接人。
7.售楼人员按顺序轮流接听咨询电话,并登记于《来电记录表》上。
8.对于来电客户来访的接待办法:
(1)电话客户来售楼处主动找某销售人员,并且该销售人员在场,另外还在《电话接听记录表》上做了登记的。则由该销售人员接待,划排轮。不作登记即视为新客户按正常排轮。 (2)电话客户来售楼处未能主动找销售人员的,则按轮排接待。 9.抢客户的处理办法:取消该成交客户的佣金。
10.客户成交的解释:客户已交定金且签订认购书。客户自行转让的仍以原始认购方为判别依据。
11.《客户来访登记表》是发放销售人员提成的第一证据,不得涂改和销毁。
12、针对分销公司客户接待规定及管理办法
1、
客户上门来到售楼处,经确认为二次到访的,应尽快将客户交于原始接待销售人员。客户为分销公司客户的,首次对接人在接待完成的第一时间联络分销公司相关负责人,并告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