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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法预测试题(含答案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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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的,适用信托财产所在地法律或者信托关系发生地法律。本题当中,信托当事人约定适用乙国法律,这种约定是允许的,因此适用乙国法律。

总结:《法律适用法》对“委托合同”法律适用的部分改变。原来委托合同适用“受托人住所地法”,现在,委托合同的内容如为委托代理,则“外部关系,代理行为地;内部关系,代理关系发生地”。

7.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依我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父母子女财产关系应适用双方选择的法律 B.《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父母子女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做出了不同规定 C.父母子女关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

D.父母子女关系首先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答案:CD 解析:《法律适用法》第25条,“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A项错误,婚姻家庭关系不允许意思自治选择法律;B项错误,父母子女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是统一规定的;C项正确,D项正确。

8.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有关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 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B. 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

C. 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D. 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解析:BCD。第二十八条 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 A错误,收养的条件和手续,要重叠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B正确。 CD都正确。 总结:收养,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双方经常居所地法;效力,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解除: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 或 法院地法 2选1

9.关于继承的法律适用,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遗嘱方式必须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经常居所地法律 B.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死亡时国籍国法律的,遗嘱成立 C.遗嘱效力适用遗嘱行为地法律

D.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 答案:B

解析:A项错误,《法律适用法》第32条,“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可见,在遗嘱方式上,我国立法采用了较多连接点,尽可能使遗嘱有效。因此A错误,B正确。

B项错误,《法律适用法》第33条,“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因此C错误。

D错误,因为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补充:“遗产管理等事项,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律。”要记住这一条,最好的办法是理解其背后的原因,遗产管理涉及遗产所在地国家的利益,遗产所在地国家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要对遗产进行清理、保管,适用遗产所在地国家法律便于实际操作。所以,遗产管理应适用遗产所在地法。

总结:遗嘱继承采同一制,法定继承采区分制(死亡时经常居所地、不动产所在地) 10、关于物权的法律适用,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动产物权适用动产所在地法律 B.权利质权适用质权实现地法律

C.运输中动产物权,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律

D.有价证券适用有价证券权利实现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有价证券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答案:D

解析:A错误,《法律适用法》第37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首先是协议选择,没有选择时才适用动产所在地法。《法律适用法》对动产物权法律适用的规定是颠覆性的,从根本上否定了动产物权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这在世界范围内也是开创性的,开创了动产物权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的历史新时期,而且对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不做限制,当事人可以无限选择。问:不动产物权适用什么法?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B错误,《法律适用法》第40条,权利质权,适用质权设立地法律。 C错误,《法律适用法》第38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因为运输中的动产其物之所在地是不断变化的,所以在没有选择时应适用目的地法律。

D正确,《法律适用法》第39条,“有价证券,适用有价证券权利实现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有价证券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11.中国人李某在日本旅游期间购买了一些化妆品带回中国,这些化妆品对其在中国居住的家人造成了伤害,该产品生产公司的主营业地位于东京。有关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依《法律适用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产品责任适用中国法律,因中国是被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 B.产品责任适用日本法律,因日本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 C.李某选择适用日本法律的,适用日本法律

D.如该日本侵权人在中国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则只能适用日本法律

答案:AC

解析:《法律适用法》第45条,“产品责任,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被侵权人选择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损害发生地法律的,或者侵权人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或者损害发生地法律。”因此,A正确,被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是中国;B错误,只有在被侵权人选择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日本法律或者侵权人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中国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才可以适用日本法律。C正确,被侵权人可以选择侵权人主营业地日本法律;D错误,如果日本侵权人在中国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可以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日本法,也可以适用损害发生地中国法。 12、中国A公司与德国B公司因双方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在我国涉诉。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为位于巴黎的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地为伦敦,但对该仲裁条款应适用的法律未作规定。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可以适用英国的法律 B.可以适用法国的法律 C.可以适用中国的法律 D.可以适用德国的法律 答案:AB

解析: 《法律适用法》第18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这是一条什么类型的冲突规范?“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是第一顺序的法律,没有时,方可适用第二顺序的法律。本题中,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仲裁机构所在地为法国,仲裁地为英国伦敦,因此,可以适用法国法,也可以适用英国法。

13、下列关于我国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的表述正确的有:( )

A. 韩国籍甲船与韩国籍乙船在我国海域发生碰撞,该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中国法 B. 日本籍甲船在韩国海域遇到事故而发生共同海损,后在我国大连进行理算,则理算应适用我国法

C. 船舶在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船旗国法律

D. 巴拿巴籍甲船因船舶优先权争议在我国法院进行诉讼,有关船舶优先权的争议应适用巴拿马法律

答案:B

解析:A错误,同一国籍的船舶,无论碰撞发生于何地,都适用船旗国法律,A选项应适用韩国法;B正确,共同海损,海损理算地;C错误,船舶抵押权-船旗国法(光船租赁-原船登记国法);D错误,船舶优先权-法院地法。 总结:

(一)船舶侵权

(1)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2)同一国籍的船舶,无论碰撞发生于何地,都适用船旗国法律(国际通行做法); (3)(不同国籍)公海上发生的碰撞,适用法院地法; (4)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法院地法; (5)共同海损,海损理算地法 (二)船舶物权

船舶所有权-船旗国法;船舶抵押权-船旗国法(光船租赁-原船登记国法);船舶优先权-法院地法(因为优先权所担保的债权具有特殊的重要性,适用法院地法有利于保护国内债权人)。

(三)航空器侵权

(1)民用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2)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对水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法院地法。

一句话:侵权行为地法是原则,船必须适用共同船旗国法,公海发生的侵权,本来也想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可惜公海是一个无法无天的地方,侵权行为地没有法,所以只有适用法院地法了。

(四)一般侵权 (1)协议选择;

(2)未选择的,共同经常居所地法;

三国法预测试题(含答案与解析)

择的,适用信托财产所在地法律或者信托关系发生地法律。本题当中,信托当事人约定适用乙国法律,这种约定是允许的,因此适用乙国法律。总结:《法律适用法》对“委托合同”法律适用的部分改变。原来委托合同适用“受托人住所地法”,现在,委托合同的内容如为委托代理,则“外部关系,代理行为地;内部关系,代理关系发生地”。7.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依我国相关法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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