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银行股分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的指
导意见
为规范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融资业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增进本行股票质押融资业务安全、稳健进展,现就开展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融资业务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标的股票
(一)标的股票为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流通股股票。
(二)标的股票选择条件:
一、用于质押融资的股票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
二、非ST、非*ST的股票。 3、非流通股股分过度集中的股票。 4、非证券交易所长期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五、非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置的股票。
六、股票发行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
7、股票发行公司近期无超期、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或无益于正常经营的重大诉讼事项发生。
八、股票发行公司不具有潜在退市风险。 九、股票价钱无明显的异样波动或市场操纵,前6个月内股票价钱的波动幅度(最高价/最低价)需不能超过200%的股票。
10、股票发行公司上一年度利润为正。
1一、用于股票质押融资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单笔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累计不超过总股本的20%;但对于股票换手率较低、中小板股票或其他不利因素的,原则上不超过总股本的10%。
1二、其他本行以为需要具有的条件。
如股票质押融资的企业自身情形良好,或标的股票优良,或有其他较好的风险控制办法补充的,上述条件可适当酌情放宽。
二、业务期限
业务期限可通过协商肯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含3年,包括延长期限)。
三、融资规模
融资规模可通过协商肯定,但原则上单笔股票质押融资规模不该低于1亿元(含1亿元)。
四、标的股票折算率
依照“4 、5 、6”的原则肯定标的股票折算率,即创业板股票原则不超过4折(含4折),主板非银行及保险类股
票、中小板股票原则不超过5折(含5折),主板上市银行及保险股票原则不超过6折(含6折)。特殊情形的能够一事一议,但最高不允许超过7折(含7折)。
折算率的计算公式:
折算率=(融资本金/融资质押股票市值)×100% 融资质押股票市值=融资质押股票数量×前7个交易日股票平均收盘价(或前30个、60个交易日股票平均收盘价,或融资业务发生日之前1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或其他约定的股票计价)。
计算融资质押股票市值,可同时选择二种以上计价,原则上以孰低价为最终计价。
五、标的股票警戒线、平仓线
为控制因股票价钱波动带来的风险,特设立警戒线和平仓线。
警戒线比例(融资质押股票市值/融资本金×100%)最低为135%,平仓线比例(融资质押股票市值/融资本金×100%)最低为120%。具体见下表:
标的股票 主板上市银行及保险股票 主板非银行及保险类股警戒线 ≥135% ≥150% 平仓线 ≥120% ≥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