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标志 栏杆/扶手 围栏/栅栏 挡土墙、坡道、台阶 种植容器、入口造型 5 水景景观 1、自然水景 驳岸 景观桥 木栈道 2、游泳水景 3、景观用水 6 庇护性景观 亭、廊、 棚架、膜结构 7 模拟化景观 假山、假石 1、庭院水景 瀑布、溪流 跌水 生态水池/涉水池 2、装饰水景 喷泉、倒影池 人造树木、人造草坪 枯水 8 高视点景观 图案、色块、 屋顶、色彩、 层次、密度、 荫影、轮廓 9 照明景观 车行照明、人行照明 场地照明、安全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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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写照明 装饰照明
4 绿化种植景观 4.1 居住区公共绿地设置
居住区公共绿地设置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居住区级)、小游园(小区级)和组团绿地(组团级),以及儿童游戏场和其他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等。并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内“设置内容”可根据具体条件选用)
注:①居住区公共绿地至少有一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 ②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日照阴影范围之外。
③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同时应满足宽度不小于8米,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的要求。 ④参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4.2 公共绿地指标
公共绿地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级不少于0.5m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m2/人;居住区(含小区或组团)不少于1.5m2/人。 4.3 绿地率
新区建设应≥30%;旧区改造宜≥25%; 种植成活率≥98%。 4.4 院落组团绿地(见下表)
其中:L—南北两楼正面间距(m);L2—当地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S1—北侧为多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m2);S2—北侧为高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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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绿化种植相关间距控制规定 4.5.1 绿化植物栽植间距
4.5.2 绿化带最小宽度规定
4.5.3 绿化植物与建筑物、构筑物最小间距的规定
4.5.4 绿化植物与管线的最小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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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道路交叉口植物布置规定
道路交叉口处种植树木时,必须留出非植树区,以保证行车安全视距,即在该视野范围内不应栽植高于1米的植物,而且不得妨碍交叉口路灯的照明,为交通安全创造良好条件。(见下表)
4.7 植物配置 4.7.1 植物配置的原则
<1> 植物配置要根据各种不同的植物形态、生态习性特点,满足不同绿化用地要求。其中包括:形态与空间组合的配置,季相色彩的配置,光照与耐阴植物的配置,建筑物、地下管线与植物的配置,种植设计程序从总体构思到具体配置,都要以植物的空间组织与观赏功能为出发点,考虑多种植物相互间的重叠交错,以增加布局的整体性和群体性。
<2> 适应绿化的功能要求,适应所在地区的气候、土壤条件和自然植被分布特点,选择抗病虫害强、易养护管理的植物,体现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地域特点。乔木与灌木、常绿植物与落叶植物的配置,要考虑植物生长特性和观赏价值。木本植物和草本花卉的配置,要考虑景观效果和四季的变化。
<3> 充分发挥植物的各种功能和观赏特点,合理配置,常绿与落叶、速生与慢生相结合,构成多层次的复合生态结构,达到人工配置的植物群落自然和谐。
<4> 植物是居住区园林景观中最只要的元素,是以植物自然美、形体美、色彩美构筑环境美。植物品种的选择要在统一的基调上力求丰富多样。色彩组合应考虑季节特征和人的观赏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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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注重种植位置的选择,以免影响室内的采光通风和其他设施的管理维护。 4.7.2 适用居住区种植的植物分为六类:乔木、灌木、藤本植物、草本植物、花卉及竹类。观赏树木又分为林木、花木、果木、叶木、荫木、蔓木六类。
4.7.3 植物配置按形式分为规则式和自由式,配置组合基本有如下几种:
4.8 植物组合的空间效果
植物作为三维空间的实体,以各种方式交互形成多种空间效果,植物的高度和密度影响空间的塑造(见下表)。
4.9 绿篱设置
4.9.1 绿篱有组成边界、围合空间、分隔和遮挡场地的作用,也可作为雕塑小品的背景。 4.9.2 绿篱以行列式密植植物为主,分为整形绿篱和自然绿篱。整形绿篱常用生长缓慢、分枝点低、枝叶结构紧密的低矮灌乔木,适合人工修剪整形。自然绿篱选用植物体量则相对较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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