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格式 可编辑
附件1:
发展党员测评制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支部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必须由所在党支部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和本单位群众代表对其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并征求意见。
二、测评标准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进行民主测评,衡量的标准:一是《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二是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党员应达到的具体要求。
三、基本步骤 1、准备阶段
(1)党支部准备每个测评对象的基本情况等有关材料。 (2)支委会研究确定与会群众代表名单。群众代表一般应为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群团组织负责人。
(3)党支部根据参加测评人数和测评对象名单制作《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及《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情况汇
专业知识 整理分享
WORD格式 可编辑
总表》。
2、测评程序
(1)清点到会党员和群众代表人数(到会党员数应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党员半数,到会群众代表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的主要议题和程序。
(2)支委会介绍测评对象的有关情况和党支部培养考察情况。培养联系人补充介绍。
(3)与会人员讨论酝酿,充分发表意见。工作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4)分发《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会议主持人作填表说明。
(5)与会人员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 (6)收回《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会议结束。 (7)会后,支委会汇总《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有关栏目,盖党支部公章。《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由党支部封存,保存期限三年。
(8)支委会研究测评结果和党员群众意见,提出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按“公示制”要求进行公示。测评和征求意见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
专业知识 整理分享
WORD格式 可编辑
“差”票数超过实到会党员和群众代表半数,或党员、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的,一般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9)测评汇总票数和支委会研究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
专业知识 整理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