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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部门和重点部位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重点部门和重点部位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I、对重点部门和重点部位进行长期、系统、连续地观察收集和分析医院在一定人
群中的发生、分布及其影响因素,并将监测结果报送和反馈给有关部门和科室,为 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U、对重点部门和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的管理,采取具体预防措施,结合医院感染
监测,如果发现有医院感染时,按照医院感染散发、暴发及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的监 测、上报与控制制度执行。
川、对重点部门和重点部位的医院感染管理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其督 查内容按安徽省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细则及安徽省二级医院院感标准执行, 督查结果与劳务分配挂钩。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与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 按照《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要求,将 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和传染病科统一整合为感染性疾病科,并纳入我 县医疗救治体系。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传染病分诊点,其设置应相对独立,建筑布 局合理,标识清楚,工作流程明确,适用标准预防。
(二) 严格遵循隔离预防基本原则和技术规范,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建立 并落实感染性病科各项规章制度、 人员职责、 工作流程和感染性疾病病人就诊流程。 (三) 、提高对传染病的筛查、预警、防控能力和诊疗水平。按照《医疗机构传 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制定预检处和感染性疾病科门诊、临床各科门诊、病房 接诊医师的工作职责,明确规定对来诊的病人必须进行传染病预检程序。
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 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四) 根据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肠道等特定传染病的流行季节、 周期和流行趋势, 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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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接到卫生部和省、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或者按照当地卫生 行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 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 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六)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颖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 病科或者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七)对呼吸道 /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医疗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 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同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 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八)我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上 级医院诊治,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上级医院。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 染病病人时,应当使用专用车辆,用后及时消毒。 (九)感染性疾病门诊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1 、设置独立的挂号收费室、呼吸道(发热)、肝病和肠道疾病患者的各自候诊区 和诊室、治疗室、隔离观察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药房(或药柜)、专用卫生 间; 2 、各区应配备必要的医疗、 防护设备和手卫生设施, 安装非手触式水龙头。 医护 人员每诊疗、护理一个病人和接触污染物品后,应严格执行手卫生管理,必要时戴 手套;
3、安排专人负责做好门诊日志、 住院登记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管理工作, 及时、 准 确报告传染病,并规范记录内容;
4、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 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 为就诊的呼吸道发热病人提供 口罩。具体要求参照安徽省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五条; 5、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强诊室通风,常规每天 2 次对空气、医用物品、物体表面 等进行清洁和消毒,遇污染时及时消毒。
6、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处置医疗废物。 (十)感染性疾病病房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1、感染性疾病病房的设置应相对独立, 与普通病房之间设隔离带, 病人在指定区域 内活动,不得互串病房或随意外出;
2、内部严格 “三区”、 “两通道 ”,不同区域之间必设 “缓冲间 ”,且应标识明确;
3、严格执行隔离技术规范,不同传染病人应分开安置,同类病人每间病室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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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床间距不少于 1.1 米,疑似病人、具有高度传染性或毒力强的菌株所致的感染 病人单独安置;
4、隔离病室门口挂隔离标志, 入口应设缓冲间, 病室内应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设独 立卫生间。并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不同,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5、每一病室设专用隔离衣、体温计、听诊器、抹布等,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械、用品 等均应立即清洗消毒,出院、转院、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
6、病人的排泄物、 分泌物及病房污水必须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 病区产生的生活 垃圾均视为医疗垃圾,置双层黄色塑料袋中,进行有效封口后由专人密闭运送。严 格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密闭转运、无害化处理和交接、登记等工作。
7、保持病室清洁卫生,加强通风。常规每天 2 次对空气、医用物品、物体表面等进 行清洁和消毒,遇污染时及时消毒;
8、严格陪客、探视制度管理,一般情况下不设陪客、探视。必须留陪时,应由床位 医师签署书面 “同意 ”意见。陪客、探视者应穿一次性鞋套,必要时穿隔离衣等。 二、 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急诊科、儿科门诊应与普通门诊分开,自成体系,设单独出入口。 (二)根据本院实际制定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三)建立预检分诊制度, 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 应指定到隔离诊室就诊, 已被污染的区域应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四)保持各室空气清新,定时开窗通风;地面湿式清扫,每天 2 次;诊桌、诊椅、 诊查床、平车、轮椅等应每日湿抹 1 次,被血液、体液污染后及时擦洗和消毒;各 种急诊监护仪器的表面应每日清洁,遇污染后及时清洁和消毒。
(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凡侵入性诊疗用物,均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 与病人皮肤粘膜直接接触的物品应一人一用一消毒,干燥保存。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在消毒灭菌有效期内使用,不得重复使用。
(七)使用中消毒液保持有效浓度,根据其性能定期监测并有记录;根据规定定期 对各类无菌物品的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符合要求。
(八)诊室、治疗室、观察室、厕所等使用的清洁工具(抹布、拖把等)定点放置, 拖把标志明显,分别清洗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九)各诊室应配置适合的流动水洗手设施和手消毒剂,医务人员操作前后均应认 真洗手或手消毒。
(十)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密闭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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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害化处理和交接登记等工作;
三、 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根据本科室(病房)医院感染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对住院病人实施 监控,监控率达 100%,。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及时上报,医院感染漏报率二级医院 < 20%三级医院< 10%—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二、三级医院< 0.5%—级医院< 1% 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三) 患者的安置原则是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 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感染病人的具体安置按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要求执行。
(四) 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 遇污染时进行空气消毒; 地面湿式清扫, 每日 2次, 遇污染时即刻清扫和消毒。
(五) 病人被服应保持清洁,每周更换不少于一次,污染后及时更换;被褥、枕芯、 床垫定期清洁、消毒,污染后及时更换消毒;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污染被服。
(六) 病床湿式清扫,每天一次,一床一套(巾),床头柜等物体表面每天湿抹一 次,一桌一抹布,用后消毒,遇有污染的物体表面及时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 亡后,床单元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七) 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凡侵入性诊疗用物,均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 与病人皮肤粘膜直接接触物品应一人一用一消毒,干燥保存;餐具、便器、痰缸等 一人一用一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八) 治疗室、配餐间、办公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抹布,拖把 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使用后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九)配备流动水洗手设施,医护人员每诊疗、护理一个病人、接触污染物品后, 应严格按照手卫生规范及时进行手的清洗或消毒。
(十)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密闭转运、 无害化处理和交接登记等工作。
四、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注射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 室内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标志清楚。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 品分开存放,物品定位放置。灭菌物品包外标识清楚、准确,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 专柜,过期重新清洗、灭菌。
(二) 医护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三) 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存放时应去除中包装,分类码放在防尘良好的柜内,使 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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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使用后按规定分类处置, 不得重复使用。
(四)使用中消毒液保持有效浓度,根据其性能定期监测并有记录(如过氧乙酸、 次氯酸钠等每日监测,戊二醛每周不少于一次);定期对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 具体要求参见安徽省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细则第三章预防与控制第十七条。
(五)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 2 次,更换时容器必须同时灭菌。常用无 菌敷料罐应每天更换并灭菌;置于无菌储槽中的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应注明 开启时间, 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24 小时,提倡使用小包装; 使用无菌 干燥持物钳及容器应每 4-8 小时更换。
(六)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无菌液体超过 2 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 瓶装各种溶媒超过 24 小时不得使用。提倡使用小包装。
(七)凡侵入性诊疗用物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与病人皮肤粘膜直接接触物品必须 一人一用一消毒,干燥保存。
(八)治疗车上物品应排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进入病室的治疗 车、换药车应配有速干手消毒剂。
(九)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 操作前操作者必须洗手、戴口罩、帽子;特殊感染病人如炭疽、气性坏疽、破伤风 等应按严格隔离类别进行操作,用后污染敷料密闭运送焚烧,所用器械单独高水平 消毒后再清洗、灭菌。
(十)配备流动水洗手设施和速干手消毒剂。医务人员每治疗、处置一个病人,接 触污染物品后,应及时洗手或手消毒。
(十一)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转运、 交接、登记等工作。
(十二)坚持每日清洁、消毒制度(含空气、地面、物体表面等),地面湿式清扫, 遇污染时及时消毒。
五、 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产房:在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基础上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1、产房相对独立,周围环境清洁、无污染源;应与母婴同室、新生儿室相邻近,便 于管理。
2、布局合理, 严格划分无菌区、 清洁区、污染区,标志明确, 人流、物流各行其道, 避免交叉。无菌区内设置正常分娩、隔离分娩室、无菌物品存放间;清洁区内设置 刷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