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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城市公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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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应急工作原则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指挥部办公室设置与职责 2.3专家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2.4市、县(市)级城市公园主管部门职责 2.5 城市公园管理单位 3 预防与预警 3.1预警控制 3.2预警信息 3.3信息采集 3.4预警发布 3.5预警措施 4 应急响应 4.1响应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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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信息报告 4.3响应行动 4.4信息发布 4.5善后处理 5 后期处置 5.1结束程序 5.2事件调查 5.3总结建议 6 应急保障 6.1指挥保障 6.2通信保障 6.3物资保障 6.4经费保障 6.5宣教演习 6.6监督检查 7 附则 7.1管理与更新 7.2奖励与责任 7.3制定与解释 7.4预案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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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快速应对城市公园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防止衍生其它灾难,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使社会影响减少到最小范围。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绿化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湖南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应急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以及物资准备等。
1.4.2快速反应。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1.4.3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坚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部门相互配合、联动的应急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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