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基本建设的投资计划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电力基本建设的投资行为,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所称电力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以下简称基建计划),是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南方电网电力发展规划,而制定的公司年度电力建设目标和投资计划,是公司基本建设管理的专业计划。
1.3基建计划应体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经营方针,体现把南方电网建设成为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大电网的发展目标。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3职责分工
3.1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公司基建计划管理工作。组织审批各单位编制的基建计划建议,编制和调整公司基建计划建议,下达各单位的基建计划。
3.2安全监察与生产技术部参与审查各单位(部门)基建计划建议,参与编制和调整公司基建计划建议,负责基建计划与生产运行的协调工作。
3.3财务部参与审查各单位基建计划建议,参与编制和调整公司基建计划建议,负责基建计划的资金管理。
3.4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的基建计划管理工作。包括: 3.4.1按照职责分工,编制和调整本单位(部门)的基建计划建议。 3.4.2分解下达分管单位(部门)的基建计划,并组织实施。 3.4.3按照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向当地有关政府部门申报公司下达的年度基建计划。 4管理内容和方法 4.1基建计划的范围
4.1.1电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4.1.2调峰调频电源建设投资计划; 4.1.3城市电网建设与改造投资计划; 4.1.4县城电网改造投资计划; 4.1.5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投资计划;
4.1.6纳入基建管理程序的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等。 4.2投资项目
4.2.1投资项目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南方电网及各省(区)电力发展规划,包括计划项目和预备项目。
4.2.2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建设资金落实。原则上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后的项目方可作为计划项目,列入年度基建计划。
4.2.3公司和南方电网发展的关键项目、系统安全保障作用或社会效益显著等紧急项目,经公司批准,可作为预备项目安排部分资金,但不列入正式基建计划。 4.3.基建计划编制 4.3.1.编制说明
4.3.1.1本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分析
4.3.1.1.1对照年度基建计划,对年度计划执行总体分析和建议。
4.3.1.1.2项目执行情况分析。对照年度投资安排,对计划项目的工程进度、投资完成情况分析,如计划执行出现偏差,应说明偏差产生的原因和拟采取的措施,并对本年度末执行情况做出预测。确需对项目投资安排做出调整建议时,应详细阐述调整的原因。 4.3.1.2下年度基建投资建议计划
4.3.1.2.1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编制原则和依据。
4.3.1.2.2本地区电力需求预测。总结分析本地区本年度社会经济发展和用电需求状况,对下年度社会电力需求作出预测。
4.3.1.2.3本地区电力供应能力预测。结合本地区电源、电网投产计划,分析本地区年末电源供应和电网输电能力,对下年度电力供应进行预测。
4.3.1.2.4建议计划项目说明。分项目列出项目基本情况,前期工作和开工前准备情况说明。 4.3.2计划表格 4.3.2.1指标体系
4.3.2.1.1项目名称:指初步设计批准的项目名称。初步设计尚未批准的项目,指可行性研究批准的项目名称。
4.3.2.1.2项目编码:根据公司工程项目编码规定编码。
4.3.2.1.3建设性质:分为新建项目和续建项目。计划表应对新建项目和续建项目的投资进行分类汇总。新建项目是指本年度新开工建设的项目,以及上年度已列入计划、但没有开工或投资完成量为零的项目。续建项目是指以前年度已列入计划,但项目投资尚未全部完成的项目。
4.3.2.1.4建设规模:指初步设计批准的本期建设规模。初步设计尚未批准的项目,指可行性研究批准的建设规模。
4.3.2.1.5建设起止年限:自项目开工建设的年度至完成竣工验收的年
度。
4.3.2.1.6资金来源:应按资金来源的分类,列出相应资金数量。资金来源应优先满足续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新建项目的安排应保证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平衡。
4.3.2.1.7总投资:指初步设计批准的工程动态总投资。初步设计尚未批准的项目,指可行性研究批准的工程动态总投资。
4.3.2.1.8截至上年度末完成累计投资:建设项目至上年度末历年完成的投资累计数量。
4.3.2.1.9年度主要建设内容:本年度内计划完成的里程碑目标。 4.3.2.1.10年度计划投资:指为完成本年项目建设目标,需要投入的资金数量。
4.3.2.1.11新增生产能力:指本年度项目形成的最大生产能力。 4.3.2.1.12计划投产时间:指项目实现生产能力的日期。如项目分步投产,应说明各步相应的投产日期。
4.3.2.2投资计划表中的项目应分类排列。电网项目按电压等级分为500千伏、2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其他(含通讯工程等)等六类。电网项目以最高电压等级计入相应的分类,但应在备注中列出该项目所含以下电压等级的投资和规模。调峰调频电源项目分为全资项目、控股项目、参股项目等三类。 4.3.2.3投资计划表填写。500千伏电网项目、220千伏电网项目、调峰调频电源应按项目逐项填写4.3.2.1下的各项指标。110千伏、35千伏、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其他(含通讯工程等)工程,按分类汇总的原则,分别填写4.3.2.1下的各项指标。 4.4基建计划管理
4.4.1每年9月上旬,各单位(部门)向公司报送下年度的基建计划建议。每年第一季度公司下达当年基建计划。
4.4.1.1基建计划正式下达前,各单位(部门)可结合本单位编制的基建计划建议对一季度的计划做出预安排。
4.4.1.2基建计划管理实行统计报告制度,计划执行单位(部门)应根据公司统计管理办法,报送基建统计月报表和年度报表。 5附则
5.1本办法由南方电网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解释。 5.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