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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孝为先,传统的孝道文化数千年来一直影响着乃至整个华夏民族。中国人把孝视为:人立身之本、孝是家庭和睦之本、孝是国家安康之本,同时也是人类延续之本。 孝,千百年来是中国社会维系着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中国古代孝文化 一、孝文化的发展阶段 (一)观念产生
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孝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的。“孝”的观念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即母权制度向父权制度过渡的时期,由于血缘关系的明确和私有制的产生,为了感恩父母及长辈的生育抚养,表达崇敬和哀思之情,日久天长,便产生了“追孝”、“孝享”、“孝祀”的观念。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有“率见昭考,以孝以享”之句,充分说明了孝的原始意义:人们在生产劳动、与大自然的不断斗争中为乞平安而进行的一种尊祖敬宗的祭祀
活动。“孝”字最初见于殷商卜辞。在甲骨文中,孝字的上部是个老人,弯腰弓背,而孝字的下部是个孩子,伸出双手,托着老人,作服侍状。《尔雅·释训》中将“孝”解释为“善父母为孝”。《说文解字》对孝作了生动而准确的解释是“, 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善事父母就是在物质上奉养父母
孝最初仅限于调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家庭伦理,并无社会规范的意义。其主要内容是祭祀祖先善事父母。国家出现以后,仅限于血缘家庭的崇敬祖先、善事父母的“孝”逐渐延伸到政治、宗教、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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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阔领域,成为一种社会性的道德准则。 (二)理论化
到了西周时期,孝的这种原始意义逐渐告别了朦胧与淡薄,趋于明显化。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开始意识到人力资源的重要性,即“人多力量大”。反映在意识形态的孝,又被赋予了新的含义即生儿育女,传宗接代。春秋战国时期,社会进步,人们对自然、神鬼的认识趋于理性化,人们对先祖的祭祀活动由繁趋简,家庭形态的确立,使得赡养父母成为家庭血亲关系间最基本的义务,善事父母成为当时孝文化最核心的内容。
孔子从人性出发,以家庭为单位,紧紧围绕善事父母这一核心内涵,丰富和发展了孝文化的深刻内容,提出了“仁”的思想 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也与”,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可他又将“孝”作为“仁”之本,可见其对“孝”的推崇。孔子十分重视亲子之间的情感交流,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尊敬、爱戴和赡养;提倡在父母跟前尽孝,强调“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提倡父母活着的时候尽孝才是最主要的,以“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体现对父母活着的孝养之心。孔子完成了孝从宗教到道德、从宗族伦理向家庭伦理的转化。 曾子将孔子的观点发扬光大,从理性的高度认为“孝”是人类道德之源,并把“孝”的内容个体化。。他说“孝子之亲,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又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孟子对孔子、曾子的“孝”思想作了进一步的拓展,孟子把孔子、曾子所提倡的人们对于自己父母的爱推及他人,明显带有博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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