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通信(数据信息服务网络系统)机务员国家职业标准
数据通信(数据信息服务网络系统)机务员国家职
业标准(部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数据通信(数据信息服务网络系统)机务员
1.2职业定义:从事数据信息服务网络系统的终端设备及各种服务器进行安装、调试、检测、维护和管理以及系统组网、用户接入、数据维护、网络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外。
1.5职业能力特征:熟悉计算机网络系统;具有较强的观察、判断、组织、管理和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6文化程度: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教育目标和教育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1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8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技师和高级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担任数据信息服务网络系统机务员专业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及其网络知识、数据通信网络知识及相关政策、法规,具有本专业讲师(或同等职称)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担任初、中级人员技能操作培训的教师可以是持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或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者;担任高级人员技能操作培训的教师可以是持有本职业技师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或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担任技师培训的教师可是持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或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高级技师的培训,一般应由省级以上教育培训机构负责。
1.7.3培训场地:应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教室,有必要的教学设备、教具模型和相关通信软件。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数据信息服务网络系统的机务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2)从事本职业见习工作3年以上。 中级(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生;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高级(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7年;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学相近专业毕业生,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或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15年。 技师(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高级技师(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技师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1.8.3对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高超的综合操作技能,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或解决数据信息服务网络系统疑难问题和网络建设发展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成绩显著的人员,经单位推荐,申报条件可以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 1.8.4鉴定方式:本职业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