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 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 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 术语定义
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 毒、有害
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 病危害因
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 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在从事作业 过程中诱
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害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4、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 素、化学
因素、生物因素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组织机构与责任
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主管副总 经理根据负责监护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危害防治工 作。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2.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 使用。 4.直接领导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宣传 教育。对
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 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定期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 制定整改
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定期听取各单位、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职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情况的汇报, 及时采
取措施。
8.对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 处理,对
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10. 各级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职责见第三章。
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
组织 职务 性 别 受过何种职 业专兼 职 卫生培训 职业卫生培 训 姓名 部门 公司领导 公司领导 公司领导 公司领导 劳资部 安检部 工会 生产部 调度室 综采队 采一队 掘一队 掘二队 供应部 瓦斯队 机电科 通风部 营销部 后勤部 劳资部 劳资部 劳资部 安检部 职务 总经理 安全经理 总工程师 经营经理 部长 备注 主管 唐旋 分 管 胡大刚 李瑞 吴晓兵 李跃 邓祥勇 郭志明 卢继平 周智 舒磊 成 张家德 隹进才 杨文林 韦福龙 邹仁斌 员 秦红梅 杨仕辉 陈伟 罗安花 崔燕祥 罗英 简余 杨明远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女 男 女 女 男 是 是 是 是 是 部长 是 主席 是 部长 是 主任 是 队长 队长 队长 队长 部长 是 是 是 是 是 队长 是 队长 是 部长 部长 部长 业务主管 业务主管 业务主管 技术主管 第三章 职 责
是 是 是 是 是 职业卫生培 训 职业卫生培 训 是 是 第五条 管理职责 一、总经理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 害防治责任
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 设置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危害防治专 业人员,负
责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 工对公司职
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 要求。
4. 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 和制定年度
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 措施。
5. 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 职业病危害
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危害防护设 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 亲自参加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 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分管副总经理职责:
1. 严格遵守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等,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我 公司职业危
害防治工作规划;
2. 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重 大隐患和问
题,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保证职业危害防治设施经费等投入的有效实 施;
3. 保证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运行所需人力、物力; 4. 及时、如实向市局、县局安全监管部门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三、劳资部职责
1. 安全环保处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
2.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 施方案,职
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 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 疾病防治控
制中心取得联系,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 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4. 组织对各生产地点的粉尘、煤气、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 场存在的不
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四、劳资部业务主管职责
1. 负责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 (上岗) 前体检和离岗时体检,对职业禁 忌者提
出处理意见。
2. 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
3. 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4. 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 后果如实告
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5. 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 安排有职业
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 业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6. 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五、生产部职责
1. 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职业健康生产技术等,改善职工劳动 条件,促进
职业健康文明生产。
2. 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 素种类、来
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六、安检部职责
1. 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维护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2. 督促落实各单位劳动防防护用品的使用及防尘设施的使用。
七、施工单位职责
1.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公司制订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 制度,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