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减税降费工作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出台政策。为帮助我区企业应对疫情、渡过难关,先后制定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返乡人员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措施》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企业复工达产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搭建平台。为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组织召开“共渡疫情、共推发展”银政企对接视频会,邀请10家金融机构分别介绍支持企业发展的举措及优惠政策,会上进行网上签约。
(三)广泛宣传。印制3000余份疫情防控宣传手册及省、市、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发至全区中小微企业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知晓率,提升企业家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
(四)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我区把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作为当前“四送一服”工作核心任务,重点对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中小微企业“四重一小”企业,采取线上线下全方位服务,稳妥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二、政策落实情况 (一)返还社会保险费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疫情期间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目前已返还企业x家,返还失业金x万元,涉及人数x人。
针对疫情期间减免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单位缴费政策,截止目前,已退还x家企业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涉及金额x万元。
(二)减免企业房租
经摸排,已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的、、服饰等11家企业,减免3个月房租,涉及金额x万元。 (三)补助企业税负
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部门核准,可由区级财政对2020年一季度实行先征后补,预计x家企业补贴可达x万元。
(四)延期缴纳税款
省税务局决定2019年度所属期企业所得税税款延期缴纳税款期限延至8月31日,疫情期间延期缴纳税款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电子税务局申请完成后资料由企业提供给税源管理部门审核后出具核查报告,送至省税务局审批,截止到7月9日,区已经办理x户次,延期缴纳税款x万元。 (五)加强信贷纾困
协调银行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扩大信贷投放力度,做到应贷尽贷。截至目前,11家银行已对全区x家企业实现新增投放x亿元(其中涉及民营企业x家x亿元)。
(六)加大设备补贴
对于在疫情期间,医用口罩和医用防护服生产企业购置的设备,按设备购置额的20%给予补助;防护口罩、防护服和隔离服生产企业购置的设备,且其产品优先供应本区使用的,按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x万元。
经摸排,全区生产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共计7家,设备购置额约xx万元,约奖补xx万元。其中市xx服装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医用防护服和隔离服技改项目于2020年5月获得省经信厅疫情防控重点物资技术改造项目奖补资金xx万元。同时,积极宣传省、市、区相关政策,并立即与省、市相关部门对接,简化审批流程,促使企业尽快投产达效。 (七)降低担保费率
区政策性担保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担保费率按0.5%执行。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已为69家企业减免x笔,减免担保费x万元。 (八)降低用电成本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8号)文件精神,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统一按照原到户电价首屏的95%结算。截止目前我区共降低企业用电成本x万元。 (九)及时兑现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