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伍禁忌原则
中药的配伍禁忌主要概括为“十八反”、“十九畏”:
十八反:“反”即两药相配后可产生毒性反应或剧烈的副作用。“十八反”指 甘草反甘遂、大戟、芫花、海藻;乌头(川乌、草乌、附子)反贝母(川贝母、浙贝 母)、瓜篓(篓皮、篓仁、天花粉)、半夏、白薮、白及;藜芦反人参、丹参、沙参、 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十八反歌:本草明言十八反,藻戟芫遂俱战草,半篓贝薮及攻乌,诸参辛芍叛 藜芦。 十九畏:“畏”即两药同用,引起对抗或降低药效。“十九畏”指硫磺畏朴 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 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十九畏歌:硫磺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 陀僧。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川 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
妊娠期间禁忌使用的中药
能影响胎儿生长发育、有致畸作用,其至造成堕胎的中药为妊娠禁忌用药。妇 女在怀孕期间应忌用或慎用。
妊娠禁忌药有毒性大小、性能峻缓之别,对胎儿及母体影响程度也有差异。据 此,现在临床乂习惯将其分为禁忌用药与慎用药两大类。
禁用中药:妊娠禁忌用药多分为剧毒或性能峻猛的中药,凡禁用的中药绝对不 能使用。如:水银、砒霜、雄黄、轻粉、斑螯、抿蚣、马钱子、川乌、草乌、藜 芦、胆矶、瓜蒂、巴豆、甘遂、芫花、京大戟、红大戟、牵牛子、商陆、麝香、水 蛭、虻虫、三棱、芒硝、莪术等。
中药配伍禁忌原则
中药配伍禁忌原则中药的配伍禁忌主要概括为“十八反”、“十九畏”:十八反:“反”即两药相配后可产生毒性反应或剧烈的副作用。“十八反”指甘草反甘遂、大戟、芫花、海藻;乌头(川乌、草乌、附子)反贝母(川贝母、浙贝母)、瓜篓(篓皮、篓仁、天花粉)、半夏、白薮、白及;藜芦反人参、丹参、沙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十八反歌:本草明言十八反,藻戟芫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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