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企业网上服务大厅系统用户手册
【界面图示】
【操作描述】
1、单位用户:点击“缴费申报”-》“职工缴费工资申报”
2、单位用户:点击“模板下载”,将模板下载到本地后录入人员信息 3、单位用户:点击“选择文件”按钮,选择录入人员信息的模板文件 4、单位用户:点击“文件处理”按钮,上传申报文件。
4.4.3 当前缴费工资申报名单
【界面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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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描述】
1、单位用户:点击“缴费申报”-》“职工缴费工资申报” -》“当前缴费工资申报名单”。
2、系统:显示当前已申报的缴费工资申报信息。
4.5 职工核定基数补缴申报
【业务背景】
用人单位为其职工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适用于存在应缴未缴情况或职工因延迟增加而需要办理的补收。
【业务功能说明】
用人单位可为本单位新增职工办理核定基数补缴申报,也可为本单位正常参保缴费的职工进行核定基数补缴申报。
4.5.1 核定基数补缴申报
【界面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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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描述】
1、单位用户:点击“缴费申报”-》“核定基数补缴申报” -》“核定基数补缴申报”
2、单位用户:录入人员身份证号码,点击证件号码输入框后回车,查询出人员信息
3、单位用户:录入人员补缴信息,点击“确定”按钮,提示职工核定基数补缴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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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录入补缴年月时,系统判断补缴开始年月是否超过该人员首次参保年月,超过以后不允许进行补缴。
2、录入补缴时间段必须按年度录入,不允许时间段跨年。 3、不允许选择险种。
4.5.2 当前核定基数补缴申报名单
【界面图示】
【操作描述】
单位用户:点击“缴费申报”-》“核定基数补缴申报” -》“当前核定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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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补缴申报名单”
单位用户:点击“修改”按钮,可以修改申报信息
4.6 职工调整基数补缴申报
【业务背景】
用人单位可为本单位正常参保职工办理调整基数补缴申报。
4.6.1 调整基数补缴申报
【界面图示】
【操作描述】
1.单位用户:点击“职工缴费管理”-》“职工调整基数补缴申报”。 2.单位用户:录入人员身份证号码,查询出人员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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