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
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违反
最低、最高库存规定的处罚
——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
违反最高库存规定的处罚
123
事项类型基本编码实施编码
主项名称
4
事项名称
子项名称
567
实施主体实施主体性质承办机构咨询及监督电话
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违反最高库存规定的处罚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违反最高库存规定的处罚。行政处罚钦南区粮食局法定机关钦南区粮食局行政审批股(行业管理股)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0777—28139918
0777—2825245《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5月26日国务院令第407号公布,自2004年5月26日起施行,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次9设定依据
修订)第四十五条: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超出部分粮食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取消粮食收购资格。101112
实施对象行使层级权限划分
违反最高库存规定的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县区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2004年11月16日国粮检第230号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条: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超出部分粮食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取消粮食收购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2004年11月16日国粮检第230号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条: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由粮食行政管理13行使内容
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超出部分粮食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取消粮食收购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吊销营业执照。14151617
法定办结时限处罚流程结果名称运行系统
60日。经本机关负责任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需要继续延长的,报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批准。详见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无。1.立案责任: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违反最高库存规定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予以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制作笔录。尊重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权利,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保守国家或者商业秘密。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内容(包括事实、理由和证据)等18责任事项
调查结果进行审查。4.告知责任: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5.决定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粮食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粮食部门可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的;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4.违反行政处罚法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5.自行收缴罚款的,将罚款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19追责情形
的;6.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7.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8.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9.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非法干预粮食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的;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20备注
廉政风险点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1.受理立案环节:未经批准擅自决定受理或立案;收受好处,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玩忽职守,不能立案的立案;超越职权,擅自销案等。2调查取证环节:无故拖延案件调查取证;违反办案程序,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少于两人,没有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不履行告知、回避义务;利用职务之便向行政相对人索取、收受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43.审核决定环节:接受他人请求、收受他人好处,网开一面,为违法当事人说情,干扰办案;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违反办案程序或造成错案、假案引起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或败诉。没有认真审查案件,造成审批和实际处理不一致。高则,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严格层级审批制度,认真审核;坚持处罚意见承办案件科室集体合议制度,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粮食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照法定成程序,作出公正的处罚决定。对案卷进行抽查评查,加强对处罚实施过程的监督,加强政务公开。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监4.送达执行环节:未按规定送达;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中督检查暂行办法》的规定送达和执行。对被处罚人逾期不履行或拒绝履行行政处罚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强制执行申请的职责。对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公安司法部门。案件承办股室负责人、案件承办人钦南区粮食局负责人,案件承办股室负责人,案件审查人高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办理案件。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建立问责机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严肃处理。案件承办股室负责人、案件承办人中等级
防控措施
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规定。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照行政处罚事项受理、立案的有关规定办理;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责任人
立案机构及股室负责人、案件承办人附件: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违反最高库存规定的处罚流程图
附件
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违反
最高库存规定的处罚流程图
日常监督检查举报投诉审查核实立案不予立案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告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力调查取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情形,告知听证权利,依申请组织听证。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依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