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生学年评语
【篇一:2016年初中毕业生个人鉴定】
2016年初中毕业生个人鉴定
本生在初中三年的学习中刻苦努力,知进取,做到课前预习,课上认真听讲,课后复习。学习是一件追求完美的事情,因此我及时弥补不懂不会的漏洞,在学习上做一个“完人”,不会让问题周而复始的叠加,从而造成人生的败笔和遗憾,有自己的学习方法,并在学习中不断寻求新的适合自己的高效的学习方法,从而提高学习效率和成绩。
我深知学习的基础是要先学会做人,做一个有知识、有文化、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少年,因此我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举止,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同时我作为班长,是班中的凝聚点,所以更加以身作则,积极地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有序的组织同学加入其中,替老师分担班中的事务,做老师的得力助手。 青春光阴匆匆,我已由刚升入初中的懵懂的男孩儿成长为了一名全面发展的优秀的共青团员。我坚信时间会证明一切,同时也会带走一切,所以我会更加珍惜今天的光阴,以百分之百的精神迎接美好的明天。
【篇二:2014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晓 义 中
学 2014.5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一、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政策,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客观、公正、全面的反映毕业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
2、基本原则:(1)关注学生全面发展,体现学生差异和特长;(2)保证评定有效,具有较高的信度;(3)建立必要的制度,确保评定的公正性。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校评定工作领导组成: 组长: 柳坚毅(校长) 成员: 王建德(教导 主任) 王凤婷(教导副主任)
确定2014学年校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大政方针。负责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小组及监查小组工作人员的任免。全面指导2014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2、班级评定小组组成 班级84班 85班 86班
组长张金玲康瑞蓉 李小兵
成员畅素桃 张小杰 王凤婷 刘登强 程 辉张文艳 许 凡 任 浩 王 璟 高烽玲 史亚芝刘进财 3、学校监察小组: 组长:柳坚毅
组员: 教师代表(王建德、王凤婷) 学生代表(许 凡、高烽玲、史亚静) 家长代表(刘瑞刚、张秀枝、王学仁)
对整个评定过程进行监控,接受咨询,保证评定工作的透明、公证和规范。
三、原则和内容
评价工作原则:一是“三公”原则:坚持评价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二是“三化”原则:评价主体多元化,学生、教师均参与评价工作;评价
形式多样化,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评价操作信息化;三是“三结合”原则: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
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以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六个方面。评价的结果由“综合表现”和“测评等第”两部分组成。 四、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管理
为了保障综合素质评价顺利有效进行,成立“校、班”两级评价组织机构。校级及相关人员任组员,负责制定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案,对学校评定工作进行指导,接受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处理综合素
质评价工作中的问题。学校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校评价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制订学校测评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确定各评定小组成员并签署诚信协议,组织并监督学校的评定工作,审核并认定学校各评定小组的评定结果,对评定分歧予以仲裁,对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在规定时间内向县教育局上报有关材料。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下设“综合表现评定小组”与“测评等级项目评定小组”。
以每个毕业班为单位建立“综合表现评定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评定领导小组提名,并得到所在班级2/3及以上学生投票确认才能担任评定人,否则需替换。各评定小组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科教师为成员,不少于3人,综合表现评定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学生自评和同学间互评,通过访谈、听取其他任课教师和学生家长的评价意见,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小组集体讨论,确定综合表现评定等级(优良、合格、待合格),由班主任撰写综合表现评语,报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核。
以测评等第项目(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为单位,建立四个“测评等第项目评定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评定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以班主任为组长,相关学科教师为成员,“测评等第项目评定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依据全县统一测评标准,对毕业生分别进行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等的评定,并报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核。测评项目分终结性测评与平时测评两类。
五、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程序
1.学生自评和同学互评。学生自评和同学互评必须在学生对评定内容有正确理解认识的基础上进行,避免因各种因素影响而导致评价失真。互评以班级为单位进行。
2.学校评定。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内容,举证材料,再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评定小组确定等第,最后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核。
3.反馈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以反馈意见表的形式,将评定结果与学生、家长见面,并对“a”等学生予以公示,同时设立意见箱,接受举报,公示时间一般为5天。
4.结果确认。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填写《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送交招办备案,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发现评定结果确实有误,应记载更改原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一年以上用于备查。
成长档案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它关系学校的教学质量,关系学生的高中升学,关系千家万户,社会影响极大。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成长档案应全程、全面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情况,包括各学期的思想状况、学习成绩、社会活动表现、奖惩情况、反映个人特长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获奖证书。
成长档案由教师和学生共同创建。任课教师应成为学生本学科“学生成长档案”评价法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学科的评价负责,班主任是成长档案评价实施的主要组织者。对2014年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求建立七至九年级三学年的学生成长档案。 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几点补充说明
1.综合表现评价:根据综合表现评价的五个方面内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统一制定“综合表现评定表”与“综合表现评语表”。综合表现评语由九年级班主任撰写,班级之间作适当平衡,最后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核确定;综合表现评定结果为优良、合格、待合格三个等级。
2.测评等第评价: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学校各测评等第项目评定小组要根据县等第标准制定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报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对具有一定特长的学生,可凭相关有效获奖证书或等级证书,根据综合表现与平时的学业成绩(期末成绩达合格及以上)直接采取a级免试认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