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令营名额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性别: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乙方(受让方): ,性别: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鉴于:
1.甲方于 年 月 日向 公司报名参加
第 期夏令营活动(活动路线为 ,活动期限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可携同孩子 1人,报名费 元,甲方已缴纳)。在该期夏令营活动中甲方享有参加资格及名额,但由于甲方个人原因无法到场参加,现拟转让该夏令营活动资质及名额等权利。
2.乙方有意受让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 第 期夏令营活动的资质和名额,以及其他权利,并愿意承担相对应的义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
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转让上述夏令营活动资质及名额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内容
1.甲方在 公司享有的 第 期夏令营活动
的资质和名额;
2. 甲方在 公司组织的 第 期夏令营活
动中享有的相关服务以及其他权利;
3. 甲方与 公司由 第 期夏令营活动产生
的所有法律合同、协议的全部权利及义务。
4.甲方对 公司保留的诉讼权利以及追索权。
二、转让价格
1.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夏令营活动资质及名额等转
让费用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2. 转让之后,乙方继受甲方在 公司享有的 第 期夏令营活动的资质和名额,并由乙方承继甲方与 公司有关该期夏令营活动合同、协议的所有权利义务。甲方不再享有 公司 第 期夏令营活动的资质和名额,以及与之有关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三、转让费支付方式及时间
1.支付方式:
(1)双方一致同意,转让费由乙方指定人 公司向甲方支付;甲方收到 公司支付的转让费之后视为乙方完成支付。
(2)双方一致同意,转让费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如下:
开户行: ; 开户名: ;
银行卡账号: 。
2.支付时间: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支付。
四、甲方责任
1.甲方承诺并保证,甲方在 公司享有参与 第 期夏令营活动资质及名额必须真实、有效、合法。
2.甲方对其名额的转让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无
任何人对该名额提出主张或异议。
3.甲方转让上述该期夏令营名额给乙方后,不得再向
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其对 公司享有的权利均由乙方承继,应由乙方来主张。
4. 在本协议项下名额及其他权利转让前,甲方与 公司之间的全部权利义务已结清,本协议签订之后,因转让前的夏令营活动产生的任何事项或法律问题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与 公司自行结清。
5. 甲方将上述夏令营活动资格及名额等其他权利转
让给乙方,符合 公司的规定以及双方(甲方与该公司)的约定。
6.甲方收到乙方指定人支付的转让费之后,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足额支付转让费。
2.乙方受让甲方上述夏令营活动资质及名额之后,应
当配合 公司,按该公司的规定及要求参加夏令营活动,否则其夏令营活动资格被取消,将自担后果。
3.乙方受让名额之后,其与 公司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均由其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条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需按本协议标的金额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另行足额赔偿守约方的所有实际损失。
七、其他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本协议自动解除,任何一方无需支付违约金,不视为违约。
2、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一致同意以南宁市 区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3、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贰份,均具备等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名及捺印): 乙方(签名及捺印): (注: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