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序号 1 检查项目 项目完工情况及试运转 相关证照 检查依据及要求 一、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检查方法 查阅单项工程验收资料、试运行资料、自查报告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 查阅相关证照。 查阅主要负责人和安全1.矿山主要负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证3 人员资格 2.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 5 6 7 8 设备检测检验 施工单位资质 监理单位资质 安全验收评价 设计变更 提升、通风、排水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及特种设备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检验合格。 安全设施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并提交施工总结报告。 施工过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并提交监理总结报告。 项目竣工后,应由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且评价结论为合格。应出具验收评价报告及其存在问题的整改确认材料。 提交所有设计变更文件,内容应完整,程序符合要求。安全设施设计作重大变更的,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原审查部门审查同意。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矿山企业应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9 10 安全管理机构 其它 安全管理人员。地下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每班必须确保有专(兼)职安全员在岗。 书。 查阅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备注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专篇》设计内容完成全部的安全设施、工程、装备、生产系统和防灾系统,单项工程验收合格,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提交自查报告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 企业应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矿山取得采矿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照。 2 查阅设备检测检验报告。 查阅施工单位资质及施工总结报告。 查阅监理单位资质及监理总结报告。 查阅验收评价报告及整改确认材料。 查阅设计变更及相关的审批资料。 查阅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文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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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拓与开采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1 2 3 检查项目 开采范围 开拓 安全出口 检查依据及要求 开采范围应符合项目批准文件规定的开采范围。 1.开拓方式、开拓工程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 2.各种保安矿柱的留设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 全矿、各水平、各采区(盘区、矿块)的安全出口的设置与数量等应符合GBl6423-2006中6.1.1.3的规定。 1.选用的采矿方法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 4 采矿方法 2.开采顺序、结构参数、回采工艺、顶板管理及空区处理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矿山进行工艺参数优化的应有设计单位认可或经专家评审。 5 6 充填系统 采矿设备 充填站、充填料及制备工艺、充填工艺及工程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 采矿设备的型号及防护设施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 1.井下爆破器材分库和爆破器材发放站设置及内部形式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和GB6722-2003中6.5.4的规定,井下爆破器材库应有独立的回风道。 2.井下爆破作业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和GB6722-2003的相关规7 井下爆破 定。 3.爆破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取得爆破作业安全资格证。 4.爆破器材的发放领用应做好记录。 8 9 10
检查方法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抽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备注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查阅爆破作业记录、现场检查。 查看爆破人员资格证。 查阅爆破器材发放记录。 现场检查。 现场抽查。 溜破系统 主要井巷工程 其它 溜破系统通风除尘措施及安全出口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 井筒、井底车场、硐室、主要运输巷、主要进、回风井的断面及其支护等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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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风与防尘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1.矿井应建立机械通风系统。 1 通风系统 2.竣工验收时应提交通风系统检测报告,并提供检测仪器清单。 检查依据及要求 检查方法 现场检查。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备注 查阅通风系统检测报 告、检测仪器清单。 2 主要通风井巷 主要进、回风井筒和平硐的数量、功能、位置分布、支护以及通过的风量等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主要进、回风巷道在服务期间应能保持安全稳定畅通,禁止堆放现场检查。 材料和停放设备。主要回风井巷不得用作运输通道和人员通行通道。 1.进风巷冬季的空气温度应高于2℃,低于2℃时,应有暖风设施。不应采用明火直接现场检查。 加热进入矿井的空气。 2.在严寒地区,主要井口(所有提升井和作为安全出口的风井)应有保温措施,防止井现场检查。 口及井筒结冰。 通风控制设施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以及AQ2013.1-2008中6.4的规定。 1.主要通风机型号、数量和附属设施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3 井口预热与保温 通风控制设施 4 5 主扇通风系统 2.主要通风机应有使矿井风流在10min内反向的措施。当利用轴流式风机反转反风时,查阅反风试验报告。 其反风风量应达到正常运转时风量的60%以上。竣工验收时应提交矿井反风试验报告。 3.严禁主要通风机房兼做他用。主要通风机房内应设有测量风压、风量、电流、电压和轴承温度等的仪表,应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1.多级机站通风系统及风机型号、数量及地面控制系统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和AQ2013.1-2008中6.6要求。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6 多级机站2.主通风系统的每一台通风机都应满足反风要求,竣工验收时应提交反风试验报告。 通风系统 3.主要机站内应设有测量风压、风量、电流、电压和轴承温度等的仪表,应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局部通风 局部通风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和GBl6423-2006中6.4.4的规定。 其它 3
查阅反风试验报告。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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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防排水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依据及要求 1.矿山企业应健全防治水、探放水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配1 基本要求 备探放水设备。 2.水害严重的矿山企业,应成立防治水专门机构,在基建、生产检查方法 查阅防治水、探放水制度,现场检查探放水设备。 查阅防治水机构设置文件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备注 过程中持续开展有关防治水方面的调查、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 及防治水工作资料。 2 防水矿(岩)柱 防水矿(岩)柱留设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 1.矿床疏干措施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 3 矿床疏干 2.疏干过程中若出现地表(岩溶)塌陷,应及时圈定,设立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 5 堵水工程 防水闸门 堵水工程措施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 防水闸门要按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并验收合格。 1.地表防洪设施如导流堤、排洪沟(渠)等符合批准的《安全专6 地表水防治 篇》要求。 2.工业场地防洪设施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 1.排水泵房设置、水泵型号及数量、水仓、防水门、排水管路等7 排水系统 排水设施符合《安全专篇》和GB16423-2006中6.6.4的要求。 2. 水沟、沉淀池、水仓等的清理及排泥设备设施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 8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查阅施工及监理资料、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其它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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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升运输及空压机站 验收负责人(签字): 参加验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依据及要求 1.主要提升设备型号、规格和数量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 2.主要提升装置保护齐全、可靠,应装设防止过卷、防止过速、过负荷和欠电压、限速 、深度指示器失效、闸间隙、松绳、满仓、减速功能等保护装置。 1 提升装置 3.竖井、斜井缠绕式提升设备应加设定车装置。 检查方法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 备注 4.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人数量,应在井口公布,严禁超载运行。 现场检查。 5.安全制动性能应符合GB16423-2006中6.3.5.13条规定。 1.井口安全设施应符合GB16423-2006中6.3.3.15、6.3.3.20、6.3.3.25以及6.3.3.26的规定。 2.过卷保护装置和楔形罐道应符合GB16423-2006中6.3.3.21以及6.3.3.222 竖井井筒装备 的规定。 3.提升容器的导向槽(器)与罐道的间隙、提升容器间及提升容器与井壁、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罐道梁、井梁之间的最小间隙,应经单项验收合格,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查阅施工及监理资料。 要求和GB16423-2006中6.3.3.8~6.3.3.10条规定。 4.梯子间的设置应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 1.倾斜井巷上端有足够的过卷距离,符合批准的《安全专篇》要求。 2.串车提升的各车场设有信号硐室及躲避硐室;运人斜井各车场设有信号和3 斜井提升 候车硐室。 3.有可靠的跑车防护装置、阻车器和挡车栏。 4.在各车场安设甩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