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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防护用品按特殊工种实际需要发放。
5.1.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分类
武汉XXX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按照防护部位分为以下九类:
a) 安全帽类:用于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的护具。
b) 呼吸护具类:用于预防尘肺和职业病的重要护品,分为防尘、防毒、供氧三类。
c) 眼防护具:用以保护作业人员的眼睛、面部,防止外来伤害。分为焊接用眼防护具、炉窑用眼护具、防冲击眼护具、激光防护镜以及防化学、防尘等。
d) 听力护具:用于长期在90dB(A)以上或短时在115dB(A)以上环境中工作时的听力保护,主要有耳塞、耳罩和帽盔三类。
e) 防护鞋:用于保护足部免受伤害。主要有防砸、绝缘、耐油、防滑鞋等。
f) 防护手套:用于手部保护,主要有耐酸碱手套、电工绝缘手套、电焊手套等。
g) 防护服:用于保护职工免受劳动环境中的物理、化学因素的伤害。防护服分为特殊防护服和一般作业服两类。
h) 防坠落具:用于防止坠落事故发生。主要有安全带、安全绳和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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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i) 护肤用品:用于外露皮肤的保护。主要有护肤膏和洗涤剂等。 5.1.4劳动防护用品具体发放标准详见附录A和附录B。生产部门主要领导、生产工艺、生产调度,以及安全检查、保卫、实习、外来参观者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参照发放标准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5.1.5各类劳务用工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与公司职工同等待遇。 5.2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
5.2.1财务部门每年应当组织审定安全部门编制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和使用部门编制的公共劳保用品业务经费。
5.2.2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中的工作服由工会部门组织采购,其它劳动防护用品由使用部门填报纸质《武汉XXX科技有限公司统购物资申请汇总及采购计划表》(附录C),交采购部门组织采购;或者由采购部门依据人事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信息,定期组织集中采购。
5.2.3 采购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供货商的资质、供货能力、产品质量与价格、资信等情况进行考察,报公司批准后,可确定2~3家为劳动防护用品的供货厂家(供货商),纳入合格分承制方管理,其中上级公司确定的合格分承制方可直接作为公司的合格分承制方。
5.2.4 采购部门应通过对比质量、价格等指标,择优从合格分承制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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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如无特殊情况,其供货有效期最多为3年,期满后应重新进行考察和认定。
5.2.5 采购的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具备“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采购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除具备“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外,还应具备“安全标志”和“安全鉴定证”。
5.2.6 有效期内,若发现供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或者多次发现质量问题,应向供货商退还劳动防护用品,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其合格分承制方资格。
5.3 劳动防护用品验收、发放
5.3.1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回厂后,采购人员必须对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必要时,可邀请安全管理部门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并在入库单上签字后,方准入库并发放。
5.3.2 验收不合格或者入库单上无验收人员签字的,不得入库,不得支付采购费用。
5.3.3仓库管理人员应按照审批的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单上的品种、数量发放,不得擅自更改。
5.3.4任何部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它物品替代应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5.4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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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使用部门应当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4.2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如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5.5劳动防护用品报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必须报废: a) 不符合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
b)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或保管贮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
6 记录
《武汉XXX科技有限公司统购物资采购合请表》(附录B)一式一份,采购部门保存,保存期三年。
《武汉XXX科技有限公司劳保用品领用登记表》(附录C)一式一份,采购部门保存,保存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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