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党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总)支委会由党委成员、(总)支部委员参加。
(三)党员大会、(总)支委会召开前,应首先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事内容告知与会人员。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三分之二参加方可召开。
(四)党员大会、(总)支委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和需要保密的一般不得公开。
(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所议事项作出决策,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方可通过。如发生分歧、不能达成一致,应暂缓作出决议和决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无条件服从,坚决执行,保留个人意见。 组织选举制度
1、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应 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2、选举应采用直接选举和无记名投票方式。
3、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党(总)支部委员会议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后,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确定正式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5、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
6、选出的委员、副书记、书记,报上级党组织。党员教育服务管理制度
1、发展党员制度。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企业生产经营、科技骨干和一线优秀工人,对有50名以上职工而没有党员的企业,要加强指导,重点帮助,有计划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对外地员工要求在企业入党的,一般应在企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征求其原籍所在地党组织意见。
2、“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总)支委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定期为党员上党课,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方针和政策教育,鼓励党员钻研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成为岗位能手。党员无故连续三个月不参加活动,作不合格党员处臵;连续六个月不参加,视同自行脱党。
3、党员学习培训制度。按照“业余、小型、灵活、实效”的原则,定期组织党员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
4、党员工作汇报制度。党员向党(总)支部每季度作一次思想汇报,每年作一次述责报告。汇报方式可以口头、书面或电子邮件,重点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向党组织和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
5、党员联系服务职工制度。每个有活动能力的党员,要联系服务1—2个入党积极分子、困难职工、帮教对象等,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系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把联系服务职工作为党员年度责任目标具体承诺事项,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6、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凡在企业工作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要接转临时党组织关系,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组织生活;工作超过6个月的,要接转正式党组织关系。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总)支部每年要组织一次全体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明确专人负责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和转化工作。情节严重的,要根据党章的规定,依照相关程序进行组织纪律处分。处分不合格党员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检验。
8、党组织关系接转制度。党员在变更工作时,应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党员临时外出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可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或转出临时组织关系,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事宜,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9、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党员必须自觉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从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按标准交纳党费。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5%,10000元以上的按2%比例交纳党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党费要有专人管理,建立专账,党(总)支部至少每季度应向上级党组织上交一次党费。
篇三党建工作职责 党组织基本构成情况 党员名册 党委会议记录 支部会议记录 党组织各项制度 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制度 党支部构成人员及职责 支部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统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要作分工,除支部书记(必要时可设副书记)外,有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人数较多的支部,根据工作需要,还可设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委员、保密委员和妇女委员等。每个支部设哪些委员,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由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不足10名党员的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直接选举书记一名。支部书记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主持和领导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传达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参与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组织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和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
二、党支部组织委员 党支部组织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支部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和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等。
三、党支部宣传委员 党支部宣传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理论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
3、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4、协同行政和其他群众组织指导本单位群众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 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作职责
1、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的原则,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党组织。
2、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作用发挥好、社会反映好”的目标,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工作,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3、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加强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建设,探索“党群工作一体化”。 创先争优活动
1、把握总体要求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
2、明确主要内容。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3、扎实推进活动。各基层单位党组织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围绕中心工作设计主题,把广大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要紧紧围绕确定的主题,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1)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
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2)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3)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4)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第3篇中医(中西医结合科)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中医(中西医结合)科
工作规范
1、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规范和各项操作规程,执行医院休、请假等规范,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
2、对伤残病人,行动困难或卧床患者,应坚持床边会诊及治疗,急病人之所急,帮病人所需,以极大的爱心,最大限度的帮助他们恢复身心健康。
3、坚持周会规范,贯彻医院工作方针。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拒收红包,不开大处方,不欺瞒病人。加强科室各室间的协作,同志间的团结,以大局为重,不搞小团体。
4、坚持专业学习规范,定期组织业务交流,专人主讲,提出新问题,总结新方法,制定新的操作方案,以患者为本,不断提高科室医技人员业务水平。
5、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消除火、电隐患,各治疗室明确责任人,出现意外事故,按医院奖惩条例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运动治疗室工作规范
1、凡需运动治疗患者,由康复科医生填写治疗申请单。
2、运动治疗室的工作人员根据患者疾病的特点和患者的具体情况,制订合适的运动治疗方案。
3、对患者的功能状况进行定期评估,并做好详细记录,以确定患者的问题,拟定治疗目标修正及治疗方案。
4、在治疗过程中要密切观察、了解患者的情况和反应,并向患者交待注意事项和自我观察的方法,取得患者的合作。
5、管理好运动治疗室的普通装备及功能训练器械,经常维修、保养、确保治疗安全。
6、运动治疗室工作人员要不断吸取国内外先进的治疗技术和方法,以提高我们的治疗水平。
7、保持治疗室清洁,不得在治疗室内吸烟、喧哗。 理疗室工作规范
1、凡需理疗患者,由接诊医生填写治疗申请单,经理疗科医生检查后,确定理疗种类与疗程。
2、理疗室技术人员应严格执行查对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治疗前交待注意事项,治疗中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治疗后认真记录。
3、对不能搬动的住院病人,治疗后认真记录。
4、疗程结束后,应及时作出小结,填好治疗卡并妥善保管,供临床观察总结疗效。需继续治疗时应与理疗医生联系、确定,因故中断治疗应及时通知理疗医生。
5、进行高频治疗时,应除去病员身上的金属物(如手表等),注意地面与病员的隔离。病员和操作者,在进行治疗时,切勿与砖墙、水管或潮湿地板接触。超高频治疗器械治疗前必须检查导线接触是否良好、极板有无裂纹、破损,否则不能使用。大型超声波禁用单极法,治疗中病员不得触摸机器。下班时,所有理疗器械一律切断电源。
6、爱护理疗仪器,使用前检查,使用后擦拭,定期维修。要避免震动损坏电子管或紫外线灯管。理疗机器每次治疗后应有数分钟的休息。
7、理疗室医师应经常到治疗室观察治疗过程,并与理疗室技术人员经常研究理疗方案及方法,不断改进理疗方法,探索理疗机器的新用途,发掘理疗新的应用范围。
8、理疗工作人员要坚持自学及重点进修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定期重点分析总结本科前五位病种的临床疗效,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提高理疗效果。 针灸室工作规范
1、严格无菌操作,针具必须严密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凡留针治疗者,术者不得离开岗位,注意观察病员变化,取针时注意防止遗漏、断针。采用措施预防晕针、滞针和断针,如有发生迅速处理。使用电针时,应首先检查机器是否完好,输出是否正常,并根据病情,选用适当的强度,治疗完毕后将开关关闭,输出扭到零位。经常检查针灸是否完好,如不锐利或有弯曲时应及时修理,不易修直时应更换。
2、针灸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解剖部位,防止发生意外。
3、对初次接受针灸的患者,如情绪紧张时,要先做好解释工作,消除患者疑虑,争取患者积极配合。
4、针灸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应诊病人,做好门诊病历及就诊登记,建立治疗观察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