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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与教学论专业(英语)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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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与教学论专业(英语)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敬业、博学、求实、创新”,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2、系统掌握哲学、语言学、教育学、心理学以及英语方面的理论知识,了解本领域最新发展与研究成果。根据所学理论知识,能结合自身教学环境对涉及英语教育的有关领域展开以调查数据为基础的理论研究,并由此形成严谨的学风和扎实的学术研究能力。能在英语教育方面开展富有创造性的教学实践工作。

3、在英语听、说、读、写等各项语言技能方面达到完善程度,能用英语写出有相当学术水平的论文。掌握一门第二外国语,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门第二外国语阅读本专业书刊资料、并能撰写论文摘要。能较熟练地使用计算机和网络,具有较强的信息检索能力。

4、

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英语课程与教学论 三、学习年限

我校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一般为三年。课程学习时间和毕业(学位)论文撰写时间原则上各占一半。对于品学兼优、提前完成培养计划、修满学分且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学校允许其提前毕业;对于完不成学业,没有达到学校培养要求者,可以申请延期毕业,但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四年(含休学)。延期学习期间,培养经费须自筹。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见教学计划表。其中学位课为必修科目,共25学分;专业选修课至少6学分;公共选修课至少2学分;跨专业选修课至少2学分;学术活动2学分,实践活动2学分;同等学历和跨专业研究生补修课程不计学分。修完37学分即为完成教学计划。

五、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学位课程的考核采用考试方式,非学位课程的考核采用考试方式或考查方式。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学术活动及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由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写出评语,评定成绩。学位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考试方式要包含闭卷考试形式,且闭卷考试分值所占比例不少于该门课程总成绩的50%。考查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在开课后两周内提出,并报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审批。

2、学位基础课、专业课和非学位专业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的考核由研究生处统一部署,学院具体组织;学位公共课和非学位公共选修课的考核由研究生处和学院共同组织。学位课程的考试时间每科不少于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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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试和考查成绩按百分制评定,教学实习、学术活动及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的考核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评定。学位课程达70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达60分为合格,达到合格要求的可获得学分,否则不得学分。教学实习、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等必修环节的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学分。

4、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应重修。同一门课程重修不得超过1次。

5、研究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者,须在考核前提出缓考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学院(部)主管领导批准(学位公共课须经研究生处批准)后,方可缓考。擅自缺考者,该课程成绩记为0分,并不允许重修。

6、研究生若违反考核纪律或考试作弊,该课程考核成绩无效,并按学校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开除学籍以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研究生处批准后,可重修1次。

六、培养方式与方法

1、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系统理论学习、科学研究与实践活动相结合,整体培养和个体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2、采取讲授、自学、讨论等形式进行课程的系统学习,充分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注重发挥研究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充分调动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3、严格按照学校有关研究生培养的规定和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学业考试或考查。 4、导师组要严格按照《聊城大学关于制(修)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聊大校发[2006]4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切实抓好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组织好研究生的中期筛选,安排好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中期筛选、论文撰写和答辩等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论文的质量。

七、实践和学术活动

1、加强专业技能和教学实践训练,在第二学年安排36学时的本科教学工作。 2、协助导师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论文写作。

3、参加与科研工作有关的社会实践调研活动,并完成一篇调查报告。

4、研究生在论文答辩之前要在公开发行的合法学术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不包括增刊、专刊、学术会议论文和一般论文集等)或出版专著1部(位列前两位)或具有已通过鉴定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应用成果(位列前三位),且第一署名单位为聊城大学,否则将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5、在学期间,每名硕士研究生听取学术报告或参加学术会议不少于6次,公开做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否则将不能参加论文答辩;要有据可查,否则不予认定相应的学分。

八、培养环节

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学校开展研究生培养的基本依据,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导师组要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指导研究生制订出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经学位点负责人审核、院(部)领导批准、报研究生处备案后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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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期筛选

中期筛选是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以后,在第四学期初进行,4月中旬前完成。是以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其目的是为了考查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学习、科研情况,及时发现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探讨解决的途径,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促使研究生由课程学习阶段转入论文写作阶段,强化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监督,保障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在筛选过程中,对不能按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不到中期筛选要求的研究生,应进行淘汰或分流。

3、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资格申请

第六学期4月份,毕业研究生要向学校提出毕业申请,学校将按照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审查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全部完成培养方案要求和个人培养计划任务的研究生方可取得论文答辩的资格。经毕业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获得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

九、毕业(学位)论文工作 1、论文开题

研究生在通过中期筛选后,在第四学期4月底通过论文的开题论证,写出论文工作计划。提前修满学分者,可向学院和研究生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随上一年级进行论文开题。毕业(学位)论文从通过开题论证到论文答辩,应有一年以上的时间;否则,将不准参加论文答辩,延期授予学位。

2、阶段性成果汇报

在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中,按学院规定定期填写论文进度记录表向导师组汇报论文研究和写作的阶段性成果。

3、中期论文检查

第五学期11月份,导师组就论文研究和撰写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为12月份学校组织的就研究生论文撰写情况的全面检查。中期论文检查在12月份完成,否则学校将不受理其答辩申请。

4、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

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按《聊城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细则》办理。 十、文献阅读

为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学术动态,了解本学科研究与发展的最新 信息,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广泛地阅读不少于25种(类)的经典著作、专业文献和专业学术期刊,以外文文献为主,文献目录见附录。

考核方式和时间:按照要求填写文献阅读考核表及附页(采用A4打印纸,左侧装订),在第三学期期末(12月份)上交。考核成绩由导师评定,分合格、不合格两档。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中期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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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与教学论专业(英语)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1)

课程与教学论专业(英语)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敬业、博学、求实、创新”,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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