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 学院教学管理各部门岗位的主要职责
教务处职责 1、制定学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
要求,组织学院新开设专业的初审及申报工作。
2、制定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负责专业建设立项、检查、 评估、验收工作,自治区级品牌专业的推荐工作。
3、专业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审核。
系职责 1、根据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制定本系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2、组织拟申报专业调研、论证工作,并起草新增专业
的申报材料,同时做好申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师资、实 验、实习实训基地、图书资料等相关筹建工作。
3、组织本系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并根据
专业建设要求,做好专业建设的组织实施、专项建设经费的 合理使用等工作。
4、按照学院对人才培养目标的整体要求,及时调整专 业结构和体系,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 人才。
教务处职责 1、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 订指导意见。
2、审核各系制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交教学工作 委员会讨论;
3、审批各系提出的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意见; 4、编发全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系职责 1、根据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制定本
系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2、负责组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如需变更,报 教务处审批。
教务处职责 1、制定学院课程建设规划、课改意见与建议、课程建 设管理办法及指标体系;
2、负责课改立项、检查和验收工作,国家级、自治区 级精品课程的推荐工作;
3、课改专项经费的使用审核; 4、审定课程标准。
系职责 1、负责本系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2、负责课改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 3、根据学院课程标准制定与修订的原则意见,组织编
写或修订各专业课程标准,报教务处存档。
教务处职责 1、教学任务管理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于每学期第
10周前后下达
F学期各专业教学任务;
协调跨系任课教师的安排;
审定各系人才培养方案外开设的选修课开课计划; 对任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核;
每学期第12-13周,负责各系学生对选修课程的退、改
选审批工作。少数因特殊原因的退、改选课程可由学生所在 系审核同意后集体报教务处办理。
2、课程表编制、教室调度 编印各学期全院总课程表,并于每学期放假前将下学期 课程表发到各系;
全院停、调、代课情况的审批与管理;
全院教室使用情况调度,并编制《教室分布图》。
3、教师教学工作量津贴管理 制定学院基本教学工作量及经费核定办法;
根据执行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核定各系 工作量及经费;
审核各系(部)教学工作量津贴发放情况。
系(部)职责 1、教学任务管理 落实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含承担的公共课、跨系专
业基础课),并于教学任务下达 2周内报教务处审核汇总;
对任课教师进行资格初审,尤其是对新教师、外聘教师 进行资格初审后,须报教务处审核。
(部)基本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