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有较强的解决技术问题的能力。
(5)有5年之上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大专及之上文化程度,中级及之上技术职称。
第二十三条技术员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1.岗位职责
(1)协助技术负责人做好技术交底。
(2)跟班作业,纠正施工中安全、质量、环保、工序、工艺、文明施工等方面存于的问题,发现重大安全、质量隐患立即停工且方案上级。
(3)做好施工日志等关联技术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 (4)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5)对隐蔽工程的关键部位,重点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旁站。 2.任职条件
(1)熟悉铁路施工工艺流程,了解施工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2)有壹定沟通和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3)有2年之上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中专及之上文化程度,技术员及之上技术职称。
第二十四条质量工程师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1.岗位职责
(1)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且制订相应的预防保证措施。 (2)跟班作业,纠正施工工序、工艺方面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督促检查“三检制”的落实。
(3)负责隐蔽工程自检、报检。
2.任职条件
(1)熟悉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知识,掌握质量管理专业知识,了解施工专业知识。
(2)有壹定沟通和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忠于职守;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工作讲原则。 (4)有较强的解决工程质量问题、解决冲突的能力。
(5)有2年之上铁路建设施工管理工作经验,高中及之上文化程度,有质量任职资格证书。
第二十五条安全员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1.岗位职责
(1)跟班作业进行施工安全巡视,发现不安全行为坚决制止,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方案,且做好安全记录。
(2)协助队长进行安全教育,接受专职安质人员的业务检查和指导。
(3)负责本队安全器材、用具、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标识。 (4)制止违章作业,参加关联事故的调查、分析,且保护好事发现场。
2.任职条件
(1)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知识,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及有关专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了解施工专业知识。
(2)有壹定沟通和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忠于职守。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工作讲原则。
(4)有较强的解决安全生产问题、解决冲突的能力。
(5)有2年之上铁路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经验,高中及之上文化程度,有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第二十六条试验员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1.岗位职责
(1)参加开工前的地材调查和取样送检。
(2)收集原材料,半成品的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方案,且送试验室存档。
(3)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检查试件抽取、制作、标识、防护和送样。
(4)负责管区内现场施工控制的检验和试验。 2.任职条件
(1)熟悉专业知识,掌握检验和试验知识和技术。 (2)工作责任心强,忠于职守。
(3)有工地试验室2年之上工作经验;中专及之上文化程度,有专业任职资格证书。持有资格证书。
第二十七条材料员职责、任职条件 1.岗位职责
(1)点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按规定入库保管。 (2)建立出入库台帐和逐日材料消耗台帐。
(3)负责原材料进场后填写通知单,通知试验室(员)取样送检。 (4)负责原材料、半成品状态标识。 (5)采购所需辅助材料,且做好台帐。
2.任职条件
(1)熟悉各种施工材料,懂得材料专业知识,掌握材料保管工作程序。
(2)工作责任心强,忠于职守。
(3)有工地材料管理2年之上工作经验,高中及之上文化程度。 第二十八条领工员职责、任职条件 1.岗位职责
(1)组织工班完成架子队下达的施工任务。
(2)负责工班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环保和文明施工管理。 (3)协助队长进行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 2.任职条件、
(1)有良好的组织能力,熟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生产管理关联知识,熟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
(2)有壹定沟通和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忠于职守。 (3)有较强的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
(4)有5年之上铁路工程施工经验,高中及之上文化程度,技术员及之上职称。
第二十九条工班长职责、任职条件 1.岗位职责
(1)带领工班全体人员完成架子队下达的施工生产任务。 (2)纠正所属人员施工中影响安全、质量的施作行为。 (3)完成队、领工员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2.任职条件
(1)有良好的组织能力,熟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生产管理关联知识,熟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有壹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2)有良好沟通和表达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忠于职守。 (3)有较强的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
(4)有5年之上铁路工程施工经验,高中及之上文化程度。
第六章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公司根据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51号)精神,成立由公司领导及关联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架子队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第三十壹条凡涉及铁路既有线施工(含铁路枢纽)、软土路基处理、重难点桥隧工程及其他重要结构物、铺轨架梁、“四电”工程以及应急工程等,实行专业化施工队伍,且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
第三十二条公司于招标文件中明确使用架子队的关联内容,根据施工企业投标文件承诺和合同约定,于工程开工前,检查施工企业架子队建设履行情况。
第三十三条施工企业于参和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时,要于投标文件中载明劳务用工计划,载明所投标段架子队设置及数量、架子队构成及主要组成人员名单,且承诺于中标后据此安排组织工程施工和管理。
第三十四条施工企业必须积极推进架子队模式组织施工。施工企业于投标文件中,要根据工程规模、工程特点、建设工期、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