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抵许押可 登审记 批类 24.对符合条件的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办理,或者不及时办理或故意拖延,或者逾期不作答复。 押登记岗位 讼经济赔偿 行政诉讼经济赔偿 办法》,规范审批程序。 股权出质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26.对符合条件的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办理,或者不及时办理或故意拖延,或者逾期不作答复。 25.对于不属于股权出质登记范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以及不符合本办股出质登记岗位 法规定的,予以登记。 权行政诉讼经济赔偿 行政诉讼经济赔偿 22.严格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规范审批程序。 各级注册登记处、科、股 行 政 案处件 罚 初类 查 案 件 初 查 《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规定》、《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制员工作制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 29.对权利人请求保护其商标权、商业秘密权、字号名称权、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权、商业信28.不出示执法证件或一个执法人员调查。 27.办案人员不按规定着装。 行政执法岗位 行政执法行政诉讼经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 23强执法办案技能培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规范执法程序。 24.格遵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 各级执法监管处、科、股、队、各工商所 各级执法监管处、科、股、队、各工商所 25.加强案源管理,加强对案件初查情况的检查,追踪办理结果,加强对案件流程的监督。 行 政 处罚 类 立 案 行 政 处 罚调类 查 取 证 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指导意见》、《省局机关行政处罚案 卷归档制度》等。 誉商品声誉权、公平交易和公平竞争权等理由不予受理或不作不依法开展调查,或者查实后不依法处理;或者接到有关投诉举报,或者接到有关单位的移送材料,以及通过媒体等途径明知或应知存在前述违法行为,不依法及时调查处理。 岗位 济赔偿 26.承担监管职责,杜绝行政不作为的发生。 指导意见》、《最高检、权利的申请,无正当答复,或者故意拖延、 行政处分刑事处罚 行政处分 行政诉讼经济赔偿 28.加强案件立案、销案管理,定期对登记的案源进行检查。 27.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第十九条的规定。 各级执法监管处、科、股、队、各 30.办案人员有案不立,瞒案不报。 行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工商所 31.擅自处理案源。 29.严格遵守《行政处32.证据收集不合法、不充分,或者主要证据不足或无效,导致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缺失。 政执法岗位 罚法》、《行政强制法》, 加强对案件流程的监 督。 各级执法监管处、科、股、队、各工商所 33.被询问(调查)人未对笔录逐页签名、盖章或以其他方式确认;或者当事人或第三人未对现场笔录签名、盖章或以其他方式确认;提取书证、物证复制件、影印件、抄录本的,未由证据提供人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字样,并注明出行政诉讼经济赔偿 调 查 取 证 行政处罚类 行政处罚类 强制 措 证日期、证据出处;书证、物证提供人未在提供的证据上签名或盖章。 行政执法岗行政诉讼经济赔偿 各级执法监管处、科、股、队、各工商所 各级执法监管处、科、股、队、各工商所 34.不按规定抽样取证,未制作抽样取证记录,提取人、当事人(或见证人)未在抽样取证记录及封条上签字,鉴定结论无鉴定人的签名(盖章)位 或鉴定机构的印章, 未向当事人送达鉴定结论。 35.提取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原始载体确有困难,提取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复制件的,未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等情况.。 36.调查取证时未告知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利或义务,及相关救济途径。 37.不及时采取或不采取强制措施,导致未及时制止违法行为、证据损毁、危害发生、危险扩大;或者无必要采取强制措施而采取;或者无法律依据采取强制措施;或者依法应当解除行政强制措施而不 行政执法岗位 行政诉讼经济赔偿 行政诉讼经济赔偿 行政诉讼经济赔偿 行政处分 行41.强制措施文书未告知或未准确告知救济途径和期限;或者强制措施文书未送达的;或者强制措施文书引用法律法规不完整、不准确。 政诉讼经济赔偿 42.先行处理的物品行不属于容易腐烂、变质的物品;或者无法律、法规规定或未经当事人同意对物品直接先行处理;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财物去向不明。 政诉讼经济赔偿 行政43.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不符合规定的条件;或者先行登记保存未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诉讼经济赔偿 行政44.无强制执行的权力而对行政相对人采取行政强制执行行为。 诉讼经济赔偿 行政处罚(结案) 行政处46.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当事人,未依法责令其改正或者限期改正,或者仅收取罚款。 45.被处罚主体认定不准确,案件违法事实不确凿,定性错误(包括将法律未规定为违法的行为定性为违法行为予以处罚,以及将此违法行为定性为彼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情形)程序不合法。 行政诉讼经济赔偿 31.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对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杜绝以罚代管。 行政诉讼经济赔偿 30.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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