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增长方案
一、指导原则
1.坚持国家、省、市工资分配以岗位分配为主的原则。
2.坚持《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XX省 2010 年工资指导线的通知》(X人社发[2019]25 号)的有关规定。
3.坚持工资总额增长低于利润增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两低于”原则。
4.坚持XX省国资委工效挂钩中明确的职工收入与利润正向增减的原则。 5. 坚持向生产一线、管理、技术岗位倾斜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XXXX集团及各子公司的在岗职工。 三、调整方法
根据集团所属控股公司的工资分配形式,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一)碱业(含集团本部)、股份(含钙业)、化纤、氯碱、热电、硅业已经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的子公司,调整岗位工资标准。 1.新岗位工资标准制定
先固定浮动工资,再提高职工收入的 5%,制定新的岗位工资标准。 2.套入新岗位工资标准
(1)集团及子公司的在岗职工以当月执行的岗位工资为基准按级对级,等对等的原则套入;
(2)对生产一线、技术、管理及一般人员(不含副科级以上干部及主任、副主任工程师)在按新岗位工资套入的基础上再上调一级,具体参考标准见附件。 (二)矿山公司、盐化公司继续执行岗位技能工资制,以调增岗位工资为主,加大岗位工资比例,逐步向岗位工资制过渡。矿山、盐化、浆粕公司具体标准自行确定,增资幅度控制在 8%以内。
(三)义龙公司继续执行等级工资制,在原等级工资基础上晋升一级工资,增资后不得加大亏损数额,增资幅度控制在 10%以内。 四、具体规定
1.工资调整后,工资增量部分各子公司自行消化,不调整考核的各项经济指标。
工资增长方案
工资增长方案一、指导原则1.坚持国家、省、市工资分配以岗位分配为主的原则。2.坚持《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XX省2010年工资指导线的通知》(X人社发[2019]25号)的有关规定。3.坚持工资总额增长低于利润增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两低于”原则。4.坚持XX省国资委工效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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