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乳腺癌骨转移的临床现状
骨转移是乳腺癌常见的转移部位之一,但是中国肿瘤内科界一直认为骨转移难以用药物治疗,而RECIST评价标准也排除单纯骨转移患者参加新药临床研究,因此大家都感到十分迷茫及困惑。但是广大骨转移患者迫切需要合理的全身药物治疗。虽然近年来我国有了好几版骨转移的专家共识及指南,主要以推广双磷酸盐为主,对于抗癌治疗的评价涉及很少,甚至还有误导。
因为骨转移的影像学检查不光是为了初次确诊,还应当涵盖药物治疗后的疗效评价及随访。我们以2009版的《中国抗癌协会乳腺癌诊治指南与规范》中的“骨转移的诊断方法”为例,至少有四个问题没有说清楚:
①指南把磁共振放在检查方法的最前面,那么究竟选择磁共振好,还是CT好;②指南笼统说应用CT扫描,没有说清楚应当应选用哪一种CT扫描;③指南提到X线拍片检查,但是为什么现在用得很少;④指南说“应该针对可疑骨转移部位进行MR,或CT,或X线拍片检查,以确诊骨转移诊断,并了解骨破坏的严重程度”。但是没有说清楚,用上面哪种方法,来了解什么样的骨破坏的严重程度。
第一个问题:
在临床工作中,不管医生及患者都误认为在磁共振及CT之间,选择一种检查就可以,而大多数人更青睐磁共振的检查。而指南把它放在第一
位无疑是一种误导。因为磁共振检查原理就是体内氢原子的成像,它属于脂肪和水为主的软组织成像,它对软组织病变具有很高分辨率,但是对骨骼的钙质变化却非常迟钝。
所以对一个骨转移的患者,在治疗及随访中,不去关注骨骼的变化,只是用磁共振追踪软组织的变化,显然不符合临床实际需求。但是对椎体转移的患者,那就必须通过它了解有无脊髓压迫征象。一旦发现,就应当及早通过手术或放疗干预,避免截瘫的发生。这是磁共振最重要的作用。
第二个问题:
中国专家共识没有讲清楚的第二个问题是,应当选用什么样的CT,来诊断骨转移及随访骨转移的药物疗效。其实大家都应当知道,CT扫描必须依据不同的观察组织,设定不同的窗宽及窗位,才能得到合适的CT值及灰度,以便我们看清楚不同组织的CT图像。
毫无疑问,检查骨转移就必须要用骨窗扫描;绝对不能用肺窗扫描,也不能用纵膈窗扫描,也不能用软组织窗扫描。对于肋骨转移,因为特殊的解剖结构,难以通过横断位体层扫描看清它们的全貌。为了临床观察方便,我们常要求放射科在骨窗扫描的基础上,进行合适的三维重建,并充分剪裁,去除无关组织结构,以凸显12根完整的肋骨及其病变。
但是中国实际情况,影像科不提供骨窗扫描片子,更不去做三维重建。即使做了也不裁剪,原生态地让肋骨与无关组织混杂堆放在一起,影响阅读及判断。虽然影像科医生可以在电脑上读片,写报告,但是临床医
生及患者根本不接触骨窗扫描的图像,很多医生还没有听到过“骨窗扫描”的名词,更不用说如何结合临床情况去分析病变,指导治疗。
第三个问题:
X线平片能不能评价骨转移的疗效。在过去没有CT的年代,都是用X线平片检查,但是有时会受到拍摄条件的影响,产生虚假的结果。现在CT骨窗扫描可以看到更细致的结构,所以后者已经替代X线平片成为目前最重要的检查及评价疗效的手段。
第四个问题:
在骨转移诊断及评效过程中最需要了解在CT骨窗扫描或X线平片上究竟表现为溶骨性转移,还是成骨性转移。前者显示病变的恶化及进展;而后者则是好转修复的表现。如果是混合性转移,就需要在药物治疗过程中跟踪随访两者的消长趋势。我们应当非常认真地完整记录治疗前后的图像,细致分析比较其变化以指导下一步治疗。
但是在临床实践中,很多人只要看到骨扫描的浓聚病灶,或磁共振检查的异常信号考虑骨转移,根本不管是成骨还是溶骨病灶,就开始应用双磷酸盐 + 局部放疗。而骨扫描及磁共振检查都不具备分辨溶骨或成骨的能力。
早在1981年的WHO骨转移疗效评价标准中写道,溶骨性转移病灶在治疗中出现钙化是骨转移的PR表现。这个标准至今还在指导我们临床应用,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但是我们并不认同1981年标准中关于“成骨性病灶如果密度减低,至少四周,也是PR”的说法。因为我们经过多年的仔细追踪观察,发现了完全相反的结果。如果病灶密度降低,可能是将要出现溶骨性破坏的恶化信号。而成骨转移的有效患者也同样表现为成骨成分的继续增多。
我们在2004年,对一组137例用化疗及内分泌治疗的溶骨性转移患者,以上述WHO的PR标准,进行生存分析。发现其中79例临床获益患者,中位生存期达到74个月;而没有获益的58例患者只有33个月,P=0.0005。
我们还曾分析过345例骨转移患者, 其中累及内脏的有211例,达到61.2%。不管是抗乳腺癌的化疗,还是内分泌治疗,只要能够推迟内脏转移的出现时间到6个月以上,它的预后就明显改观。而这种推迟内脏转移的作用,只能由抗乳腺癌的药物治疗才能完成。
也就是说骨转移与其他部位的转移一样,同属于全身播散性疾病,唯有抗乳腺癌的全身药物治疗才是他们的首要选择。只有播散性的乳腺癌病灶得到控制,才有可能获得较好的预后。而双磷酸盐本身并没有抗乳腺癌的效果,必须在有效的抗乳腺癌治疗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发挥它们的辅助作用。千万不要颠倒了抗乳腺癌药物和双磷酸盐的关系,更不要以为骨转移患者应用双磷酸盐就算是规范治疗。
因为双磷酸盐的治疗目的是减少或推迟骨转移相关事件的发生。例如疼痛加剧、高钙血症、承重长骨的病理性骨折、椎体转移的脊髓压迫、因
为骨转移病情加重而需要进行的手术及放射治疗。如果患者没有以上情况,尽管可以不用双磷酸盐,并不是每一个骨转移患者都必须应用双磷酸盐的。
而最令人费解的是,我们国家大多数患者并非借助双磷酸盐来推迟放疗或不做放疗,而是在诊断骨转移后作为常规套餐同时应用,这不仅仅是医药资源的浪费,而且因为放射野内骨转移病灶的致密钙化,将无法再用这个部位来评价其后的药物治疗效果,硬是把骨转移的抗癌治疗绕到了不可评价的死胡同里。
在骨转移的临床实践中,我们要清醒认识到骨扫描只是初筛,它不能确诊骨转移,更不能评价疗效;而 PET-CT 虽然对恶性病变的诊断精准,但是患者检查受到太多的辐射,费用也贵,因为看不到明细的形态改变,病种的诊断都未必清楚,更难以用它来评价疗效。合理的做法是把骨扫描及PET-CT 查出来的所有阳性部位都逐一变成CT 骨窗扫描,以留作疗前的基线记录。
如果检查是溶骨性转移或者混合性转移,根据ER/PR/HER2状态选择解救用药。如果激素受体阳性,肯定首选内分泌治疗;如果年轻患者,我会切除双侧卵巢 + 依西美坦等AIs。要是治疗后出现钙化成分的增加,列为PR;要是没有达到PR,也没有出现新的溶骨表现,可以认为是SD。则按“效不更方”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