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安全生产法》中对企业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第三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与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得建设项目得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得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得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与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得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与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与验收结果得监督核查。

14、生产经营发包、出租安全管理得规定。

有些生产经营单位以包代管,以租代管,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得安全生产问题不负责任,往往一包了之或者一租了之,导致事故隐患大量存在,甚至发生安全事故。第四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出租给其她单位得…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得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依照这一规定,安全管理责任仍由发包、出租方承担,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发包、租赁得责任,有利于生产经营单位对建设项目、场所得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与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或者相应资质得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她单位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得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得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得,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15、生产经营单位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得规定。

保证安全经费投入,就是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进行,防止与减少事故发生得重要保障。2005年以来,国家安监总局与财政部先后研究制定下发文件,明确了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一系列政策措施。新安法上升为法律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完善与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得有关支出。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就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防止与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企业、职工及社会公共利益得重要举措。(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得安全生产条 件所必需得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得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得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得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得后果承担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与监督管理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

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16、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制度。 第二十四条规定,危险物品得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得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得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得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这一规定,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制度由“先证后岗”修改为“先岗后证”。(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得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得生产经营活动相应得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得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得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得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得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危险物品得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她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1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得规定。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就是实现安全生产得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此,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工作作出了严格规定。一就是明确规定由生产经营单位得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二就是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得主要内容与目标,即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得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得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得权利与义务。三就是明确规定了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得从业人员范围,既包括本单位招收得人员,也包括被派遣劳动者,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实习生等。四就是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档案。(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得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与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得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得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8、矿山井下、海上石油开采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得危险物品得容器、运输工具,涉及生命安全、以及危险性较大得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得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这一规定,把涉及安全生产得危险性较大得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与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在本法中予以明确,与特种设备安全法相衔接。(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得危险物品得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得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与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得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19、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得规定。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危险作业得管理。第四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其她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得遵守与安全措施得落实。这一规定,有利于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强化现场管理,落实防范措施。(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

《安全生产法》中对企业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与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得建设项目得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得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得工程质量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与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得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与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与验收结果得监督核查。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1jjdw93oz99bpag891bi6tck19hq4z003g5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