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制度 (十)
一、目的
为加强对医疗装备使用状态的管理,保障医疗装备的安全正常使用,避免使用差错的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二、使用范围
适用于本院医疗装备状态管理。 三、内容
职责:装备科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各使用科室负责本部门的装备状态标识的实施。
管理内容:
所有装备除了应有的管理标识外,需标明装备所处状态的状态标记。根据我院医疗装备使用的实际情况,对装备所处状态标识规定如下:
大型医疗装备
正常使用:标记蓝色。表示装备处于完好状态,正在操作或运转中; 准用:标记黄色。表示装备处于完好状态,但已停止操作或运转。
停用维修:标记红色。表示装备出现故障后停用,尚未进行维修的状态; 小型医疗装备
据我院实际装备运行,正常情况下有两种原因,一是处于待维修状态,二是处于正常使用或正常待用状态,这两种情况分别用待维修和正常运行来表示。正常使用(或正常待用状态)因小型装备机身较小,又带有操作流程等标识,在悬挂正常使用标识不便于实际工作,故不作标识;出现故障后停用,尚未维修好的须挂“故障待维修”状态标记--红色标识。
当装备所处的状态发生改变时,应及时更换标记牌,以防发生使用错误,所有的标记牌应贴挂在装备醒目处且不易脱落的位置。任何人不得摘除,不得任意改变装备状态标志。
医学装备使用科室严格按照本规定,对科室装备进行状态管理,并有交接班记录。科室医学装备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监督,装备科负责巡查、抽查。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制度(十)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制度(十)一、目的为加强对医疗装备使用状态的管理,保障医疗装备的安全正常使用,避免使用差错的发生,特制订本办法。二、使用范围适用于本院医疗装备状态管理。三、内容职责:装备科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各使用科室负责本部门的装备状态标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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