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有关责任部门及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 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
1. 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 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安全工作的奖惩办法。
4. 组织制定公司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 5. 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6. 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7. 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8. 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9. 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10. 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 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
1. 在公司董事长领导下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组织制定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参与编制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 4. 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指标。 5. 领导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施工现场设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统一标准。
6. 审批每项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设备,并协助项目部调配。
7. 领导组织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8.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9. 组织并配合董事长主持做好工伤事故、配合调查组做好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0. 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保障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11. 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三、 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1. 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工作,对公司施工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要求。
2.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严格审查依施工组织设计所列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负责审批如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附具安全演算结果),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1) 地下暗挖作业;
2) 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 3) 人工挖扩孔桩作业;
4) 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
5) 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
6)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7) 起重吊装作业; 8) 拆除、爆破作业。
3. 审批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时,要重点审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4. 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工艺要求。
5.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 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四、 总会计师
1. 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2. 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安全措施经费到位。
3.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4. 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五、 项目经理:
1. 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 积极组织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及参与本项目施工管理的相关人员学习国家、市、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相关要求及项目工程特点,制定本项目工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管理措施并按要求组织具体执行。
3. 开工前负责向建设单位索取地下管线交底资料并领导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4. 开工前组织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
5. 进场前依据相关要求及公司规定编制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报施工部初审,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保障生产、生活硬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
6. 开工前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
7. 开工前组织编制各项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4)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1>地下暗挖作业;<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4>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6>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7>起重吊装作业。(5)冬、雨季施工方案。
8. 负责签订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9. 指导签订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及本项目现场及周边有关单位之间安全协议书,及落实以协议书为依据制定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承担的管理责任。
10. 组织制定项目部消防责任制、消防方案、消防预案,与相关方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11. 监督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2. 领导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档案与公司同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均能接受三级教育。
13. 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抢救的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认真制定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