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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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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作业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5分)

1.犯罪嫌疑人——是指公诉案件中因涉嫌犯罪而被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鉴定意见——是指接受指派或委派的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和技术手段,对诉讼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分析后得出的判断性书面意见。

3.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4.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5.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1.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哪些?

答: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被告人享有以下主要诉讼权利 : (1)运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有获得辩护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的诉讼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5)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任何人不得被确定有罪。

(6)有权参与法庭审理,有权了解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 (7)有进行最后陈述的权利。

(8)有权对一审判决、裁定提起上诉 ,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权提出申诉 。 2.如何理解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答: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3.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对强制措施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修改? 答:对强制措施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修改: 1、完善了逮捕的条件以及审查逮捕程序。

首先细化了“社会危险性”的情形,其次增加了“应当逮捕”的适用情形,最后将逮捕的适用区分为“应当逮捕”与“可以逮捕”两种;完善了审查逮捕程序,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增加了审查逮捕时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二是增加规定审查逮捕时证人、辩护律师的参与。

2、完善了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制度。

增加了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形,扩大了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保证人保证义务的规定更加周延;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多样化、个别化;规范了监视居住措施,明确规定了监视居住的场所;对指定监视居住措施的适用和法律监督。

3、适当延长了拘传时间。

一方面,为了应对日益复杂的犯罪形势,迎合侦查实践的需要,对于“案情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案件适当延长了其适用期限,从12小时延长到24小时;另一方面,为了保障被追诉人的合法权益,新刑事诉讼法在1996年刑事诉讼法禁止变相拘禁的条款后增加规定了“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必要的休息时间”。

4、设立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确立了强制措施变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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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逮捕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有效防止错误羁押和不当羁押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羁押与逮捕的分离;增加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办结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5、新增了拘留后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侦查人员应当在看守所内对其讯问。

三、案例分析题(第一题20分,第二题25分)

㈠吴某涉嫌盗窃罪被某市公安局机关立案侦查,以下是侦查员的询问笔录; 侦查人员;被告人吴某,你知道你为什么被拘留吗? 吴某;不知道。

侦查人员;你要老实交代,顽抗是没有出路的。 吴某;我没有罪,我要请律师。

侦查人员;现在你不能请律师,你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 侦查人员;你是不是偷了邻居黄成3万元? 吴某;没有,他诬陷我。

侦查人员;政府的政策历来都是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若老实交代罪行,我们可 以放你出去;否则,拟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根据上述询问的笔录,请指出那些方面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答:1、侦查阶段不能称呼被告人,只能叫犯罪嫌疑人。

2、刑事诉讼法第第118条 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

3、吴某有权聘请律师。

4、这是一种典型的诱供方式,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严厉禁止的行为。

5、侦查人员可以交代政策,但不能未经审判就对当事人进行处罚,这不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权限。 ㈡在某市郊区的公路上,某日凌晨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某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勘察。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自行车,自行车已被摔坏,在尸体旁边留有被害人的大滩血迹。在离尸体不远处有汽车紧急刹车留下的磨檫痕迹。在被害人手腕上,戴着一块上海拍手表,手表已经被摔坏,时针指在6点05分。事故现场不远处有里程碑证明事故发生地距某市15公里。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拍摄了一张现场全景照片。经法医对被害人进行鉴定,其鉴定意见是被害人是被汽车撞击而死。公安局在侦查过程中,有为妇女张某对侦查人员说,她丈夫曾告诉过她,交通事故发生时,他刚好路过离事故现场10米处,目击一辆解放牌大卡车撞倒被害人后,司机打开车门看了看,然后飞速逃离现场,他看到司机是市化工厂驾驶员杨某。某市交通管理局对来往车辆登记记录查明,6点05分左右曾有两辆解放牌大卡车经过事故现场处。其中有一辆为某市化工厂车辆。经侦查人员查看,该车上有一漆皮新脱落的痕迹。厂调度员证明司机杨某7日早晨驾车从乙市返回某市,下车后脸上神色慌张,出车登记表证明司机杨某17日6点10分回厂。侦查人员询问杨某与同车陈某,两人均否认他们当天早上发生过交通事故。

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⑴本案收集到了那些证据种类?

⑵所收集的证据哪些属于直接证据?哪些属于传来证据? ⑶所收集的证据哪些属于无罪证据?哪些属于言词证据?

答:1、本案收集到的证据种类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本案侦查人员收集到的证据中属于物证的有:解放牌大卡车漆皮脱落痕迹;被害人血迹;被害人尸体;被害人手上被摔坏的手表;被害人骑的被摔坏的自行车。

属于书证的有:时针指在6点05分的被害人手上被摔坏的手表;事故现场不远处的证明事故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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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甲市15公里的里程碑;甲市交通管理局来往车辆登记记录;证明司机杨某7日6点10分回厂的出车登记表。

属于证人证言的有:妇女张某的证言;厂调度员证明司机杨某7日早晨驾车从乙市返回甲市,下车后脸上神色慌张的证言;同车陈某的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证言。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司机杨某的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辩解。 鉴定意见:法医对被害人进行鉴定所作出的鉴定意见。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侦查人员拍摄的现场全景照片。

2、本案侦查人员收集到的证据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有:摔坏手表的时针指在6点05分;妇女张某的证言;司机杨某的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辩解;同车陈某的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证言。属于传来证据的有:妇女张某的证言。

3、本案侦查人员收集到的证据中属于无罪证据的有:司机杨某的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辩解;同车陈某的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证言;时针指在6点05分的被害人手上被摔坏的手表、事故现场不远处的证明事故发生地距甲市15公里的里程碑和证明司机杨某7日6点10分回厂的出车登记表共同组成无罪证据。属于言词证据的有:妇女张某的证言;厂调度员证明司机杨某7日早晨驾车从乙市返回甲市,下车后脸上神色慌张的证言;同车陈某的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证言;司机杨某的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辩解;法医对被害人进行鉴定所作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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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作业

刑事诉讼法学作业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5分)1.犯罪嫌疑人——是指公诉案件中因涉嫌犯罪而被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鉴定意见——是指接受指派或委派的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和技术手段,对诉讼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分析后得出的判断性书面意见。3.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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