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汇报
2020年,在市医疗保障局的业务指导下,区医保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完善医保制度、打击欺诈骗保、脱贫攻坚为工作重点,以提高参保群众的医疗待遇水平为目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克难攻坚,较好地推进了各项目标任务提前或按序时进度时完成,现汇报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高质量推动信息报送和信访政务公开标准化
一是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流程。严格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机制,按照《全市医疗保障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的目标任务,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及时上报医保信息,截止11月底共上报80余条信息,省市采用40余条,完成度较好,预计12月份省级媒体采用2-3篇;二是组织领导,积极部署。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形成了齐抓共管、责任明确的工作格局;三是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将政务公开与医保中心工作相结合,安排专人对政务公开网站进行维护,积极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等活动,每月及时更新医疗救助、健康脱贫信息公示表,有效保证群众的知情权,不断扩大各项政策及工作的知晓面;四是优化规范医疗保障服务流程,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将7项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推送到互联网端和移动终端,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五是建立“AB岗”制度,确保医保业务窗口时时有人在,事事有人办;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投诉举报件的处理参照信访办理程序进行处理,在15日内及时准确的作出直接办理,目前,共受理投诉举报件6件,均圆满办结。
(二)全面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
一是通过多层次,不间断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知晓度进一步提升;二是2020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406户共945人,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到基本医保全覆盖,确保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覆盖范围,截至目前,区医保局已完成贫困人口、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基础数据比对,为9470人予以定额代缴,为614人予以全额代缴,计代缴254万余元,真正将医保惠民生精准落实;三是通过区镇村三级贫困人口排查,建立健全了贫困人口全覆盖参保台账,及时与医保信息系统逐个进行比对,确保贫困人口系统标识标注信息准确无误,
做到管理精准到人;四是切实落实医保精准扶贫任务,全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实现“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兜底、一补充”五重保障,医保扶贫“一窗口、一单制、一站式”联网结算,减少贫困人口跑腿垫资压力;五是建立困难群众资助参保动态调整机制,通过与扶贫办对接,及时获得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进行分类资助参保。
(三)有效落实财政补助资金预决算管理。
一是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保障机制,认真执行相关政策,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财政补助、城乡医疗救助财政配套、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财政兜底等三项民生工程财政预算任务;二是加强区级财政补助预决算管理办法。目前,全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财政补助资金566.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配套资金300万元、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财政兜底资金22万元均已按时拨至市区专用账户。
(四)有效推进医保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区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召开医保电子凭证工作部署会和专题培训会、做好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申领应用工作;二是深入基层、广泛宣传。联合三镇四办、各定点医药机构同步开展宣传推广工作,截止11月底共组织线下宣传200余次,发放海报8000余张,宣传册10000余份;三是多方联动,共同发力。市级、区级、镇办、第三方四驱发力,现场演示、手把手指导群众激活医保电子凭证,营造全民行动的良好氛围。全区41家定点零售药店和25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激活医保电子凭证设备,使用率达100%,保证参保人群拿药看病直接扫码支付,目前,全区共激活医保电子凭证5万余人次,激活率22.7%。四是为进一步保证参保人员信息的准确率,摸排制度内重复参保清理及未参保人员情况,及时确定区、镇(街道办)、村(居)三级专职业务联络员,组建2020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微信群,密切关注基层工作人员在参保登记工作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及时收集解决,确保征收工作平稳顺畅。
(五)有效落实医疗保险参保待遇政策
一是抓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征缴。紧紧围绕区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细化措施,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在筹资标准提高的情况下,加大对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截止11月底,全区城乡居民参保登记18.32万人,参保率82.8%;二是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保障民生福祉。围绕困难群众在医疗保障方面的急难愁盼,对困难群众就医所有费用实行“一站式”结算;主动与区民政局对接,交流医
疗救助工作的办理流程及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及时报送民生工程进展情况一览表,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生工程。截止11月底,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5288人次,总计救助金额838万元。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率达100%,实现了医疗救助对象应救尽救。
(六)建立健全医药耗材集中招采机制
按照《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积极响应,组织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签订购销合同,率先完成省药平台分配的第一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保量,总金额19565.48元。为做好第二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区医保局多次召开座谈会通过与辖区内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负责人交流,了解其遇到的问题,并协助其解决,第二批中选药品省药平台分配的保量,总金额49791.57元已全部完成。公立医院网采两批国谈中标药品,与原先非中选品种相比,药价平均降幅59.7%,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已全面落地生根。
(七)有效推进行政执法过程规范化
一是保障稽核案卷规范有序。通过建立“一书两单”实现监管无缝对接,对2020年全区医保稽核案卷集中进行整理。按照一案一卷、统一卷皮、统一规格、目录规范、排列有序、逐页编号、装订整齐的要求,逐卷整理装订,科学管理、装订归档;二是监管动态及时曝光,形成公开透明的监管环境。对检查中未落实协议规定的医药机构,将依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开。区医保局在政务公开、“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及时曝光医疗机构违法违规问题、童亭矿医院“飞行检查”典型案例。
(八)有效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专项治理期间,深入龙脊山医院、前岭矿医院、百姓医院、同济医院、任楼矿医院、五沟矿医院进行深夜检查;配合省局、市局对童亭矿医院进行“飞行检查”;组建区级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卫健委、市场局组建工作组开展夜查、“飞行检查”和驻点督查,针对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串换医疗服务项目等违规行为进行查核,对发现的医保违规行为将予以严惩形成震慑,现场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22家,定点零售药店41家,达到检查范围全覆盖,专项治理期间,共查处违规金额约323.03万元(飞行检查202.82万元、夜查驻点督查120.21万元),约谈定点医药机构33家,现场整改9家。
(九)有效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管理
医保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