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商业计划书委托合作合同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标的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撰写项目(以下简称拟上项目)的商业计划书。该商业计划书主要用作融资。
第二条 委托人需提供或明确如下具体资料或事项:
1、项目承担单位概况,拥有哪些特定资源,如政府关系、市场渠道、特定客户等;
2、项目承担单位资产负债情况、前年经营业绩; 3、项目承担单位现有主要产品的经营情况;
4、项目承担单位在拟上项目上有何独特资源,项目本身专利等技术壁垒详细说明;
5、项目的工艺流程;
6、拟上项目的经济技术指标,包括目标产量/价格/收入/成本(分类细化)/利润/投资概算等,估算年,受托方会根据项目测算情况及行业调研事实调整相关数据;
7、拟上项目的行业市场分析;
8、拟上项目的各种政府批文及其它证明文件;
9、对该新项目拟采取哪种融资方式,若是股权融资,项目承担单位以什么入资,希望新的投资者投入什么,投入多少,可占多少股权; 10、资金使用计划;
11、公司管理团队介绍,主要管理人员简历(总经理,营销副总,总工等); 12、及时提供其它受托方认为非常重要的相关资料。委托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将以上资料提供齐全,并交给受托方。
第三条 本商业计划书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第一篇:项目背景; 第二篇:项目承担单位概述; 第三篇:项目产品及技术; 第四篇:行业及市场分析; 第五篇:产品竞争战略与营销计划; 第七篇:财务分析; 第八篇:融资及退出; 第九篇:风险分析; 第十篇:结论 第四条 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此期限自客户首付款进入受托方帐户之日起,到受托方将计划书初稿交给委托方之日起止。因委托方原因造成时间拖延,则交稿时间顺延。 第五条 关于投资商的提供:
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供可能对本项目有特别兴趣的家投资商情报资料,供项目方融资之用。在项目融资成功后,若融资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所提供投资商,则委托方应在融资资金到位之日起日内向受托方支付元融资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 元)。 第六条 费用支付方式
本次商业计划书撰写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
写) (¥ 元)。委托方应在双方签约后日内支付费用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在交付商业计划书(中文)初稿后日内支付费用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在交付商业计划书(中文)正稿后日内支付费用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受托方应在最后一笔费用支付完毕后个工作日内将计划书正本电子版交付委托方,同时将精选出的投资商情报资料发送给委托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若受托方收了费用后不履行撰写商业计划书的义务,则受托方应按已经支付金额倍返还给委托方。若委托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则受托方可以拒绝继续服务,并有要求委托方偿付其余款项的权利,委托方还应按未履约金额的倍支付罚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两 份,各方各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