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投 标
函
部 分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函
四、投标函附录
五、投标担保银行保函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大连分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227号
成立时间: 1995 年 08 月 01 日
经营期限 2010年10月1日---2013年10月1日 姓 名:李强 性别: 男 年龄: 28 职务:总经理
系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大连分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李强 (盖公章) 日 期: 2011 年 1月 12 日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李强 系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大连分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吉林龙飞咨询有限公司 的 任强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任强 性别 : 男 年龄:_30__
身份证号码: 254632 职务:___部门经理
投标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大连分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 木易
授权委托日期: 2011 年 1 月 12 日
三、投 标 函
致: 万达建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的 某国税局办公楼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壹佰肆拾伍万叁仟陆佰贰拾贰元贰角(RMB ¥(元) )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135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5 %的银行保函或上述总价 5 %的由具有担保资格和能力的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担保书作为履约担保。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40000 元作为投标担保。
投 标 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大连分公司 (盖章) 单位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227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