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陷阱 -
; 提醒:查清证件再签约交钱别忘留收据
; 去年大学毕业的小刘第一次租房,就遇到了 二房东 的欺诈,租金和押金都打了水漂。
; 当时小刘由于急着到单位报到,因此匆忙通过网上信息联系了下瓦房附近一套独单。看房之后,他与 房主 签订了一份简单的租赁合同并且交了3个月租金和1个月押金。
; 不料入住一个月之后,真正的房主上门索要房租,小刘这才知道原来与他签合同的竟然不是房主,而是传说中的 二房东 。由于签订合同时小刘并没有查看和留存 二房东 的身份证件及房屋产权证,交了租金和押金后也没有索要收条,结果白白损失了一笔钱。
; 业内人士建议:在选定房源、准备签约时,首先要确认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房主本人真实身份证明等证件是否齐全,以避免遭遇 二房东 。
; 另外,在缴纳租金和押金时,一定要记得索取收据,尤其是首次缴纳租金时,房主一般会要求以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退房时可凭收据退还押金。
; 【个案2】
; 没约定期限迟迟难入住
; 提醒:合同条款需完善违约责任要明确
; 在外企工作的小李回想起毕业后第一次租房的经历就满肚子苦水。当时由于看上的那套房子地点好、租金便宜,他立刻与房主签了合同,合同中约定了租金、租期等。没想到,房子的上一任租户不肯退房,导致小李迟迟不能入住。当他找到房主准备解除合同、要回租金和押金时,对方却以合同中没有约定交房时间为由不肯退还押金。无奈的小李最终在同学家里借住了两个月才搬进租住的房子。
; 业内人士建议:租赁双方约定好权利和义务后,需要签订一份正规的书面合同,写清楚双方的约定内容,不能只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内容除租期、租金等简单事项外,还应包括交房时间、
双方提前解除合同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及赔付金额等,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 【个案3】
; 才住一个月水费交仨月
; 提醒:物业交验列清单费用谁付约定全
; 小赵第一次租房时,入住后不久遇到物业人员收水费。物业人员说水费三个月收一次,一共是100多元。虽然小赵才住进来一个月,但因为入住时没有跟房主一起查看水表的初始数据,因此无法确定双方的费用该如何分担,小赵只得把三个月的水费都交了。
; 业内人士建议:签订合同后,租户要与房主一同检查房屋内的物品、装修、设施及附属物是否完好,并明确责任归属,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维修费用,甚至责任纠纷。同时检查并记录水、电、燃气等的初始数据,方便计算今后的使用费用。
房屋租赁合同相关规定 -
; 【《法》.租赁】
;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并要求赔偿损失。
;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 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第二百二十五条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 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