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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林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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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加快林业发展和推进“绿色湖南”建设的关键时期,为实现我省林业“生态优质、产业高效、文化繁荣、文明和谐、富有活力”的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林业建设回顾

(一)造林绿化事业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全省完成人工造林1543.1万亩,义务植树6.2亿株,新增封山育林1400.0万亩,森林覆盖率由55.00%提高到57.01%,活立木总蓄积量由3.79亿立方米提高到4.02亿立方米。

(二)森林湿地资源管护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理逐步规范,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有效执行,林地管理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森林资源保护能力显著增强,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年均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逐步完善,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网络初具规模,应对危及公共健康的生态问题的能力逐步提高。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取得重大突破,全省已建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和湿地公园41处。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全省共建立不同级别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116处,自然保护小区193个,形成了类型比较齐全、布局比较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网络。

(三)林业产业不断壮大。“十一五”期间,全省林业产业在林纸、林板、家具、林化、林药、林食、森林旅游等方面蓬勃发展,林业招商引资和品牌创新成效显著,林业产业总产值大幅提高,2010年达1150.0亿元,比“十五”期末增加696.1亿元。

(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初显成效。大力发展森林公园,全省森林公园总数达到105个,数量居全国第一。积极开展植树节、张家界国际森林保护节、洞庭湖国际观鸟节等生态文化节庆活动,创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宣传、引导和培育全社会的生态文明观念。

(五)林业支撑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十一五”期间,我省先后出台了《湖南省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湖南省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湖南省义务植树绿化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关于推进中幼林抚育间伐工作的意见》等法规和文件,林业法制建设稳步推进。全省每年实施林业科研项目200余项,主要造林树种良种基地供种率和良种使用率稳步提高,建立起全国第一个林木测土配方信息系统,林业科技贡献率、科技成果转化率明显上升。加强林业公安队伍建设,林业执法能力显著提升,林区治安明显好转。

(六)林业改革稳步推进。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主体的全省林业改革稳步推进。“十一五”末,已完成林权发证1.75亿亩,发放林权证1600多万本,发证率达97.5%,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基本完成,配套改革稳步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实施了“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工程”。国有林场和森工企业改革取得新的突破,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国有林场和苗圃职工全部加入社会养老保险。

(七)强林惠林政策收效明显。发展林业的公共财政制度不断完善,全省5642.5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和1160.8万亩省级公益林全部纳入财政补偿范围,全省林业管理机构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林业税费政策得到重大调整,育林基金征收标准由原来销售价的20%调减到10%。林业金融政策明显改善,《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得到较好落实。林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国有林区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大,各种森林补贴得到落实。

(八)林业地位和影响力大幅度提升。湖南林业在全国的战略地位空前凸显。油茶产业领跑全国,第一部林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性法规顺利出台,率先对林木限额采伐制度进行改革,优材更替工程、林业信息化、政策性森林保险等项工作有效推进,国有林场职工养老保险和林业基层人员事业经费进财政等难题成功解决,为推动全国林业科学发展发挥了重要战略作用。

湖南林业在全省的战略作用空前发挥。省委召开建国以来首次林业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关

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湘林杯”林业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生态环境被列为推进科学发展的“四条底线”之一,“绿色湖南”建设成为全省重大战略部署,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成为政府工作约束性指标。生物质能源纳入新能源产业范畴,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组成部分。生态旅游纳入第三产业范畴,成为调整产业结构重要着力点。城市森林等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列为新型城镇化重要内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列为农业现代化重点工作。省政府相继把采伐指标“入村到户”和林权证发放纳入为民所办的八件实事之一。 二、“十二五”林业发展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生态、产业、文化协调发展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以建设“绿色湖南”为目标,以加强森林经营和统筹城乡绿化为重点,以构建生态安全体系、发展绿色产业、繁荣生态文化为主线,全省动员,全民动手,大力发展现代林业,全面建设生态文明,为促进湖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推进“四化两型”战略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通过加强林业生态、产业、文化和基础支撑体系建设,确保林地面积在1.93亿亩以上、森林覆盖率在57.0%以上、活立木总蓄积达到4.74亿立方米以上。 (三)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产业互动,在保障生态全面提质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实现生态建设与绿色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坚持严格保护、持续发展,加强自然生态系统、重要湿地和重点公益林资源的保护,统筹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关系,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坚持分类经营、分区施策,针对不同生态功能区的生态需求和主导功能,制定相应的政策、制度和措施,实施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坚持创新机制、科学发展,创新林业发展机制,激励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促进全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科技兴林、依法治林,加快林业科技创新,做好林业法律法规的立、改和宣传工作,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 三、总体布局

根据我省地形地貌等自然地理特征,综合考虑各地林业发展特点,结合行政区划,全省划分五个林业发展功能区。

(一)湘东长株潭城市群城市森林经营区

在长沙市、株洲市和湘潭市三市,以统筹城乡生态建设、发展城市森林、打造城乡一体的和谐宜居森林城市为生态建设主题;重点发展花卉、特色林果业、现代家具制造业、林板产业、综合交易市场及物流业等产业;致力打造在国际、国内具有影响力的生态文化会展地。

(二)湘北洞庭湖平原防护林及湿地生态区

在岳阳市的岳阳楼区、君山区、云溪区、岳阳县、临湘市、汨罗市、湘阴县、平江县、华容县,益阳市的赫山区、资阳区、大通湖区、桃江县、南县、沅江市,常德市的武陵区、鼎城区、澧县、临澧县、桃源县、津市市、安乡县、汉寿县23个县市区,突出洞庭湖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重点发展林纸、竹木制品加工、油茶等产业;结合湿地生态旅游,建设湿地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三)湘中丘陵盆地防护林与特色经济林区

在邵阳市的双清区、大祥区、北塔区、新宁县、武冈县、洞口县、隆回县、邵阳县、邵东县、新邵县,娄底市的娄星区、新化县、冷水江市、双峰县、涟源市,衡阳市的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蒸湘区、南岳区、

衡山县、衡东县、衡阳县、衡南县、祁东县、常宁市、耒阳市,永州市的零陵区、冷水滩区、东安县、祁阳县,郴州市的安仁县32个县市区,以山地石漠化治理和水系网络绿化为重点,构建湘中绿色生态支撑体系;重点发展松、杉、桉树、桤木、油茶等商品林基地、林板产业、林产化工业、森林食品加工等,打造湘中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加强区域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结合森林生态旅游,开展生态文化宣传教育。

(四)湘南南岭山地丘陵生态保护及用材林区

在永州市的双牌县、道县、江永县、江华县、蓝山县、宁远县、新田县,郴州市的北湖区、苏仙区、嘉禾县、临武县、宜章县、桂阳县、永兴县、资兴市、汝城县、桂东县17个县市区,加强区域山地森林生态系统及重要河流、湖(库)湿地以及重要生物资源汇集区的生态保护与恢复;重点建设速生丰产用材林、珍贵用材林、能源林等商品林基地,发展林板产业、林产化工业、森林食品加工等产业;加强区域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依托区域典型森林风景资源和特色地方文化,开展以弘扬生态文化为主题的节庆、论坛活动。

(五)湘西山地森林生态保护与水源涵养林区

在怀化市、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和常德市的石门县、益阳市的安化县、邵阳市的绥宁县、城步县,以石漠化治理和山地森林生态保护与恢复为重点,构建湘西山地绿色生态屏障,重点建设速生丰产用材林、珍贵用材林、中药材、能源林等商品林基地,发展林纸产业、林板产业、生物制药、生物能源、森林食品工业、森林旅游业等产业;加强区域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结合森林生态旅游,开展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开展以保护森林、低碳旅游为主题的节庆、论坛活动。

四、主要建设任务

(一)林业生态建设

1、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对全省区划界定的8804.85万亩生态公益林实施全面管护,构建起全省总量适宜、布局合理、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生态公益林体系。

2、退耕还林工程。总规模2000.0万亩,其中:坡耕地造林600.0万亩,配套荒山造林600.0万亩,封山育林800.0万亩。

3、长江、珠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总规模4200.0万亩,其中:长江防护林工程3500.0万亩,珠江防护林工程700.0万亩。

4、林业血防工程。总规模250.0万亩,其中营造山丘区和平湖区抑螺防病林200.0万亩,低效林改造50.0万亩。

5、森林碳汇建设工程。实施碳汇造林30.0万亩,培育碳汇专用林300.0万亩。

6、中小河流治理(林业)工程。实施人工造林150.0万亩,封山育林200.0万亩。

7、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林业)工程。实施人工造林100.0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200.0万亩,封

山育林350.0万亩。

8、石漠(沙)化生态治理工程。实施沙化地区人工造林46.5万亩,封山(沙)育林(草)100.0万亩;实施石漠化区域人工造林753.5万亩,封山育林3470.0万亩;实施矿区人工造林362.7万亩,封山育林485.9万亩,道路绿化0.3万亩,湿地植被恢复18.2万亩,抚育管护418.4万亩。

10、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新建省级重要湿地20块、晋升国家重要湿地5块、晋升国际重要湿地1块,新建国家级湿地公园26处、地方湿地公园80处,新建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4个、晋升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个、新建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个,晋升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2个。

11、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个,晋升省级自然保护区4个,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7个。

12、城乡生态建设一体化建设工程。实施森林城市建设,完成城市绿化面积30万亩,争创1-2个国家级森林城市,建设6-8个省级森林城市;实施新农村绿色家园建设,完成集镇及村庄绿化215.7万亩,完成100个园林集镇和1000个绿化示范村庄建设;实施平原绿化建设,完成人工造林200.0万亩、低质林网改造30.0万亩。实施绿色通道生态景观建设,完成公路绿化48111.0公里,铁路绿化1722.0公里,江河湖库(岸线)绿化26633.0公里。

13、森林经营工程。实施森林7529.65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面积1986.18万亩、优材更替60.0万亩。

(二)林业产业建设

建设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660.0万亩,培育无节良材636.0万亩,高产油茶基地1000.0万亩,毛竹林基地1050.0万亩,特色经济林基地604.82万亩,能源林基地528.6万亩,花卉苗木基地52.5万亩。新建国有林场15~20个,新增国有林场经营面积355.0万亩,营造林100.0万亩、现有林改造培育213.9万亩,新建森林公园25个。大力发展林纸产业、林纺产业、林板产业、现代家具制造业、林产化工业、林油(油茶)产业、林药产业、生物质能源产业、森林食品加工业、现代林业产业园。强化林产品质量安全及流通体系建设。

(三)林业生态文化建设

建设一批以普及生态知识,宣传生态典型,增强生态意识,树立生态道德,倡导人与自然和谐重要价值观为主题的生态文化博物馆、科技馆、主题公园、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建立一批具有浓郁地方文化特色的各类重要事迹纪念林基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知名度高、影响面广的各类林业生态文化节庆活动、林产品博览会、森林论坛。

(四)深化林业改革

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和全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激发林业发展活力,促进资源增量、农民增收、林业增效。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的转变,构建充满活力的现代林业发展格局。

(五)强化林业科技创新

按照“突出创新、强化应用、升级产业、服务林改”的发展思路,以我省林业生产科技需求为出发点,围绕“支撑双增,引领发展”的总体目标,建设林业科技创新、林业科技推广和林业科技人才培养三大体系,“产学研”相结合,全面提升我省林业科技创新水平和科技支撑能力。“十二五”期末,实现自主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率60%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

(六)加强保障体系建设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防灾减灾,重点开展森林防火体系、林政执法能力、森林公安能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林业应急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林业信息化、森林资源综合监测、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林木种苗和良种繁育、基层“两站”、自然保护区能力、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林业产权交易平台、林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五、重大建设项目

为突显湖南林业在全国和中部地区林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充分发挥湖南青山绿水的自然优势与潜力,规划实施八个重大建设项目,加快现代林业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林业发展质量,增强林业对绿色湖南建设的支撑保障能力。

(一)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森林生态支撑体系建设

以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的市区规划范围和近郊县(市)为重点,通过城区绿化,城郊森林培育、道路和水系林网建设、乡村绿化美化、花卉产业等项目建设,构建山水相依、林城相融,城乡一体的现代城市森林生态体系,为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湘西山地森林生态保护与生态屏障建设

在怀化市、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常德市的石门县、益阳市的安化县和邵阳市的绥宁县、城步县,以石漠化治理和山地森林生态保护与恢复为重点,加强生态保护与治理,提高森林植被保持水土和涵养水源的能力,构建湘西山地森林生态景观屏障,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在加强区域生态保护与恢复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业,并在立地条件好,交通便利的区域,适度建设商品林基地。扶持、引导发展生物质能源、中药材生产加工等生物产业。

(三)湘南南岭山地丘陵森林植被恢复与生态屏障建设

在永州市的双牌县、道县、江永县、江华县、蓝山县、宁远县、新田县和郴州市的北湖区、苏仙区、嘉禾县、临武县、宜章县、桂阳县、永兴县、资兴市、汝城县、桂东县,加强山地森林生态系统及重要河流、湖(库)湿地以及重要生物资源汇集区的生态保护与恢复,强化灾后森林资源恢复建设,重点保护特有森林植被和生物物种,建设湘南南岭山地丘陵森林生态景观屏障,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积极推行“林纸”、“林板”一体化经营模式,科学规划速生丰产用材林、珍贵用材林、生物质能源林等商品林基地,兼顾生态与经济效益,增加森林面积,增强碳汇能力。

湖南省林业规划

湖南省“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加快林业发展和推进“绿色湖南”建设的关键时期,为实现我省林业“生态优质、产业高效、文化繁荣、文明和谐、富有活力”的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一、“十一五”林业建设回顾(一)造林绿化事业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全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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