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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协会定期船舶保险附加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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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船舶定期保险附加保险条款

条款清单编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

条款名称伦敦仲裁条款

引航员无责任条款允许直升飞机条款额外承保风险-船壳险租赁设备条款未修理的损坏条款减载条款

白令海通过条款战争贸易通知条款船级条款

损失修理招标条款索赔时效条款单独责任通知

第三者责任免赔条款转 让 条 款

美国恐怖风险保险条例条款状况检验条款统一利率条款经纪人销约条款

标准共同海损吸收条款保险费支付和撤销条款牵头保险人负责理赔条款额外船东条款

协会核辐射污染、化学、生物、生化及电磁武器除外条款协会计算机攻击除外条款协会船舶营运费用和增值保险

协会船舶战争险及罢工险定期保险条款

1. 伦敦仲裁条款伦敦仲裁条款 1999-10-01 1999-10-01

本保险单将根据英国法来解释。保险单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将被提交一个由争议方均同意委托的在伦敦的独任仲裁员,依据英国法或其它相关仲裁法律进行裁决。

当争议方不能达成一致,共同委请同一位仲裁员时,每方将各请一位仲裁员。仲裁员应当对英国法律完全熟悉。任何仲裁裁决都应在其签发日起的

14天内生效。

1996年仲裁

2.引航员无责任条款引航员无责任条款 1991-01-01 1991-01-01

本保险的效力将不因任何限制或免除引航员和人根据已有的当地习惯或被迫接受了这样的合同。

/或拖轮和/或他们的所有人的责任的协议而受影响,如果当被保险人,租船人或他们的代理

3.允许直升飞机条款允许直升飞机条款 1991-01-01 1991-01-01

被保险人将被允许签署任何涉及直升飞机使用的合同,当相应的合同条款限制或免除直升飞机和/或他们的所有人和/或他们的操作人的责任,本保险的效力将不受影响,但包含在国际航运协会报告涉及的“直升飞机手册/船舶操作手册”的建议和操作程序应被执行。

4.额外承保风险-船壳险额外承保风险-船壳险 1983-10-01 1983-10-01

本保险扩展承保:修理或重置费用:任何锅炉爆炸或轴承断裂:

根据协会定期保险条款-船壳险(1/10/83)的第6..2.2款承保的船舶因任何缺陷部件而导致损失或损害,或根据“任何潜在缺陷”承保的机器或船壳就如同美国协会船壳保险条款(6月2日1977年)第79/80行规定的那样。

因任何事故或由于任何相关人员的疏忽,不恰当的或错误的判断导致的船舶损失或损害。

除非满足上述(A)和(B)条款的规定,否则本额外承保风险条款将不负责因设计或建造缺陷导致的任何部件的缺陷的修理或重置费用以及对船舶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本保险在条款1的规定应受到船舶保险其它条款,条件和除外责任条款的调整,而且受到的损失或损害不应是源于被保险人、所有人或管理人的缺乏适当的谨慎所导致的。其中船长,高级船员,船员或引航员即使持有该船的股份也不应被认定为所有人。

5.租赁设备条款租赁设备条款 1991-01-01 1991-01-01

本保险扩展承保设备(包括燃料箱和/或由租船人或其他人提供的备用燃料箱)和设备,这些设备并不被被保险人所有但却装备在被保险船上使用,而且被保险人对它的使用承担责任,而不论这些设备或设施是否航行辅助设施或通讯工具,都要受本保险的其它条款和条件的调整。但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的责任都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对这些设备或设施的合同责任。

所有这些安装在船上但不是被保险人所有的设备或设施的价值都应累加到船壳险的保险价值中。

6.未修理的损坏条款未修理的损坏条款 1995-09-01 1995-09-01

任何因推迟修理的决定导致的船舶修理费用的增加本保险都认为是合理的,只要该修理不迟于下一个船级特检日。

保险人对未修理的损坏责任限制在那些相关船级社认为是必须的而且在保险单终止日该延迟的修理并不影响到船舶价值的贬值,而且相应的该修理费不应超过如果该修理在第一个适合的修理时机进行修理的费用。

7.减载条款减载条款 1991-01-01 1991-01-01

即使在保险单有相反规定的情况下,本保险人仍同意允许被保险船舶在海上从事减载操作,和/或将货物装上或卸载到其它船舶上。但这些操作应以一种符合航海装、减载操作模式进行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备合适的护垫,在任何情况下确保被保险船舶和其它船舶的操作满足船长的要求。

在每个减载操作过程期间将适用保险单的免赔以应对总的一次操作过程中的索赔,每条船每次操作是指从系缆到解缆的期间。

8.白令海通过条款白令海通过条款

即使在本保险中有相反的约定,本保险仍然同意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在去或从远东的航线上可以通过白令海峡和鄂霍次克海:船舶在船上配备了经过及时校正的电子海图;

进入时通过UNIMAK 水道,出来时通过BULDIR岛,反之亦然;进入鄂霍次克海时应从勘察加半岛南端进入,通过时经过

SOYA海峡,反之亦然;

船舶只允许在每年的3月15日到11月14日在鄂霍次克海水域航行;

船舶应正确的配备航海雷达,卫星导航或罗兰(但是在鄂霍次克海应同时配备罗兰),声纳测深仪,GPS和装备GMDSS,或无线电测向仪,陀螺罗经,所有的设备都应是操作正常的设备并为有经验的船员操作和合理使用。(在通过白令海时,也可以选择进入或离开通过AMCHITKA,AMUKTA OR ATTU水道)

9.战争贸易通知条款战争贸易通知条款

船东告知保险人可能在本保险单的保险期间内进入战争风险区域进行贸易活动,保险人将建议被保险人采取安全防卫措施以尽量降低船舶在这些战争区域航线的战争风险,但并不影响被保险人出险后向保险人索赔的权利。

10.船级条款船级条款 2000-10-01 2000-10-01

被保险人授权牵头保险人(保险人)接受所有从船级社发出的关于该船舶的信息并且同意该船级社披露信息给保险人。一旦保险人认为该船的安全面临风险,保险人可以指示被保险人要求船级社检验该船。

该船在任何时间都应取得保险人认可的船级。如果该船丧失船级或未经保险人同意发生船级变更,则本保险将自动终止。如果该船在海上航线期间丧失船级,则本保险只是在该船到达最近的安全港口后终止。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该船的船级将被认为丧失:

被保险人或代表被保险人的任何人要求该船的船级取消,该船的船级中止,取消,中断或撤销。

如果定期检验没有在船级社规定的时间限制内完成,保险人将只对被保险人证明的向保险人提赔的损失是在即使做了船级社要求的检验也是要发生的事故损失才负责。如果船级社已经明确延长了完成检验的期间,而且被保险人已经满足了船级社提出的先决条件,那么该船的船级将不被认为丧失直到展期届满。

所有的船级社提出的整改建议或任何展期都没有被满足,保险人将因此免除所有的保险赔偿责任。除非被保险人证明(并得到保险人的认可)上述未能满足的事项不是提赔损失或损害发生的决定性原因。

11.损失修理招标条款损失修理招标条款 1992-01-011992-01-01

在被保险人安排对保险人应负责赔偿的损失或损害修理前,在任何时间,都应与保险人协商关于修理的时间和地点和采用的修理方法。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认可的船厂参与修理招标。

对于单纯是因为招标而耽误的时间可以根据保险单的船舶保险条件的要求进行理赔。

如果被保险人未能满足本条的规定,保险人有权对于向保险人索赔的案件先在根据保险单的规定适用免赔前扣除15%。

12.索赔时效条款索赔时效条款 1995-09-01 1995-09-01

当发生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的索赔的任何事故,事件或情况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牵头保险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必须在收到可能导致索赔的事件,事故或情况消失而且保险人将不会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书面通知保险人,。

根据相关的保险单选择适用的法律的时效条款和限制的规定,所有的索赔都将在这些规定日期过后丧失时效。

13.单独责任通知-单独责任通知-LSW1001LSW1001

承担共保份额的保险人的保险责任,根据他们签署的保险合同是各自独立的和非连带的,每个保险人只对自己承担的份额承担保险责任。承担份额的保险人并不对其它共保保险人因任何原因不能履行保险责任的行为负责。

14.第三者责任免赔条款第三者责任免赔条款 1994-01-01 1994-01-01

尽管根据保险单的条件条款设定的总的免赔条款将适用所有的索赔案件,但是双方同意对于碰撞责任条款和碰撞、触碰固定浮动物体条款(如果保险单提供这种保险保障)的第三者责任案件适用单独的免赔。

然而,在任何情况下对于每次事故适用的免赔都不能超过免赔条款规定的免赔金额。

15.转让条款转让条款 1991-01-01 1991-01-01

所有人,被保险人或他们的代表,在没有牵头保险人的书面同意情况下都不能转让任何权利、物权、利益或本保险项下的索赔权利和理赔金额。

16.美国恐怖风险保险条例条款(美国恐怖风险保险条例条款(TRIATRIA条款)条款)2003-01-012003-01-01

通过接受本保险单,被保险人和或列明的共同被保险人这里接受并确认:被保险人和/或列明的共同被保险人可以得到根据美国

2002恐怖风险保险条款定义的“恐怖行为”风险的保险;

被保险人和/或列明的共同被保险人拒绝购买这种保险保障;

被保险人和/或列明的共同被保险人没有向保险人支付过任何这种风险的保险费。

17.状况检验条款状况检验条款 1992-01-01 1992-01-01

牵头保险人(保险人)有权在任何时候进行任何检验。被保险人应在做出任何进干船坞,长期停航或至少进坞三天以上的决定时或提前至少14天,无论那个在后,通知保险人,而不论海损修理是否可以根据保险单进行索赔与否。

被保险人未能满足上文的通知义务,将赋予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在保险人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之日起

14天后合同解除。

保险人所有的建议如果未能得到满足,保险人将免除对与此相关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赔偿责任,除非被保险人能够使保险人确认上述行为对于索赔的损失或损害不是决定性的。

18.统一利率条款统一利率条款 1996-10-11 1996-10-11

当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间款项出现延迟支付的情况下,根据相关的国家法律对利率的规定,双方同意即使在法律有相反的规定,利率将根据LIBOR的利率再增加1.5%作为保险单规定货币的统一延迟支付利率。LIBOR的利率是指在款项应支付日伦敦时间上午11.00时在TELERATE的利率或者如果这个利率是保险单币种的三个月定期利率,那么在此后的第一天就是LIBOR利率。如果在TELERATE没有这样的利率,由伦敦巴克莱银行提供的伦敦时间11.00时该币种的三个月定期一揽子平均利率将作为LIBOR的利率,如果这样的利率也没有,则使用美元的三个月的LIBOR银行间固定利率。

19.经纪人销约条款经纪人销约条款

即使在本保险单中有其它相反的规定,双方在此理解并同意在本保险风险开始时或分期付款的付款到期日,被保险人还没有支付保险费,经纪人(这里简称经纪人)经被保险人授权由经纪人决定是否解除该保险单。该解除必须以挂号信,传真,电报或电传的方式发给被保险人,并给被保险人10天的通知时间,并随后通知保险人。该解除通知将在通知发出的第10天的格林威治时间的午夜生效,保险人将据此按照比例收取短期保险费。当被保险标的因任何事故达到全损或推定全损,根据本条款在任何时候解除前,任何未支付的保险费(包括所有的分期保险费)都应被立即支付,经纪人应有权采取相关措施。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协会定期船舶保险附加保险条款

协会船舶定期保险附加保险条款条款清单编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条款名称伦敦仲裁条款引航员无责任条款允许直升飞机条款额外承保风险-船壳险租赁设备条款未修理的损坏条款减载条款白令海通过条款战争贸易通知条款船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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