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店子还原小区项目
重大危险源监理台帐
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10 月
重 大危 险 源监 理 台帐 工程名称:新建大厦
序号 1 2 3
作业活动点 施工作业
危险源
可能导致的事故
状态
发生频率 施工单位
项目部 项目部 项目部
控制措施 按施工方案进行整改 按施工方案进行整改 按施工方案进行整
设备设施未经验收 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 异常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异常 异常
施工洞口、临边防护 防护缺陷
脚手架材安质全、网材质基、
础、拉结点、吊点、吊索高具处坠落/物体打击
脚手架工程 改
搭设、拆除、违章操作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改
安装、拆除、维护、信号不明确、 起重、吊装 不正确使用(选用)吊索 起重伤害 施工用电
未达到三级配电、两极保护 触电
异常 异常 异常
项目部 项目部 项目部
按施工方案进行整按施工方案进行整改 按施工方案进行整改
4 5
6 7 8 9
油漆、柴油、汽油、氧气、乙
化学品危、险品的贮存炔、木材等易燃易爆物质火灾、爆炸、中毒 施工现场标识 高空作业
标识缺陷 防护缺陷
紧急 项目部 项目部 项目部
按施工方案进行整改 按施工方案进行整改 按施工方案进行整改
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 异常
高处坠落
异常
序 号
作 业 内 容
危险、危险因素 1、平整场地、搭设临建 设施未采用有效防护措 施。
发生事 故类型
控 制 措 施
1、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进行规定内容的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或其委托单位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施工机械必须由专人 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并持证上岗,其他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械的作业范围;搭设临
特种
2、工地外侧与高压线路
建设施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施工人员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现场专人统一
场地平整 1
临建搭设 材料进场
的距离小于规范规定的
指挥协调,划出施工警戒区,并加设围栏,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措
2、建筑物(含脚手架)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的距离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安全距离应小于 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技规范》的规定。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
3、接地与接零系统不符 安围挡或保护网,并悬醒目的标志牌。 合规范规定, 未采用 TN-S
3、作防雷接地的电器设备, 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 同一台电器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
系统。
使用同一个接地体,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阻值的要求,重复接地线应与保零线相连接,
4、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
混接。
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5、开关箱无漏电保护装
4、电气设备应采用专用芯线做保护接零, 此芯线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手穿式用电设备的保护
置。
接零线应采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线橡皮电缆。
6、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 机械伤害、 5、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以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 护装置。 触电、物体 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7、电箱和开关箱违反 “一
打击 6、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设漏电保护器,灯具应单独装熔断器保护,灯头用做 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
好防水弯。
则。
7、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 。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直接控 8、电源箱下引出线路混
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开关箱中必须设漏电保护器。 乱。
8、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 9、电箱无门、无琐、无 出线应加护套,导线不与箱体直接接触。 防雨措施。 9、所有配电箱应加锁,有防雨防尘措施,应由专人负责检查和维修。 10、场照明潮湿作业未使 用 36V 以下安全电压。 10、在潮湿和易触电的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24V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
11、线破皮及电线接头未 用绝缘布包扎。 12、用其他金属代替熔 丝。
13、材料堆放混乱失稳导
13、划定专门的材料堆放场所,各种材料实行分类堆放,且堆放不得超高。
致物体打击伤害。
线。
12、严禁用其他金属代替熔丝。
地面、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压不得大于
12V。潮湿作业应使用 36V 以下安全电压。
11、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电
1、基坑深度超过 5 米,无专项设计; 2、挖槽坑沟深度超过 加可靠支撑;
3、开挖深度超过 2 米的沟槽,未按标准设围 栏防护和密目安全网封档;
4、超过 1.5 米的沟槽,未搭设上下通道,危 险处未设红色标灯;
5、在沟坑槽边沿 1 米内堆料、停置机具; 6、基础施工无护坡方案,方案针对性差不能 指导施工;
7、深度超过 2m 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或防 护不符合要求导致高处坠落;
8、坑槽开挖设置安全坡度不符合设计方案,
基 础 施 工
1.5 米时按规定放坡或
1、基础施工前必须进行勘察、编制基坑(槽)支护施工方案,基坑深度超过 必须进行专项方支护设计,支护方案要经过上级部门的审批,并监督落实,并随工 程实际进行修改审批。
2、深度超过 2M 的基坑施工,其临边应设置防止人及物体滚落基坑的安全防护措 施。必要时应设置警告标志,配备监护人员。夜间施工,在作业区应设置信号灯; 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3、坑槽开挖的坡度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特殊支护的作业(如:排桩、地下连 续墙、土订墙或逆作拱墙)均应符合设计方案,并注意作好观察,及时采取调整措 施,保证支护固壁的效果。
坍塌
4、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基坑边界周围围地面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 漏水、渗水进入坑内;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深基
坑施工采用坑外降水,编制降水方案,同时应根据水文资料的数据,随时记录、观 察降水量, 即要阻止基坑进水, 又要制定防止临近建筑的危险沉降,
5M 的
降水井的位置、
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导致坍 塌;
9、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或深基础措 施施工采用坑外降水, 无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 沉降的措施;
高处 坠落
深度、间距、降水量等应按设计要求布置和降水。
5、接、拆潜水泵电源应又专业电工操作,潜水泵禁止使用金属材料吊挂;漏电开
关等必须灵敏有效。
2
6、积土、料具堆放距槽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规定,在挖土边坡上侧堆土或 土
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挖方边缘保持一定的距离,土质良好时,堆土或材 方
料应距离挖方边缘 0.8M 以外,高度不宜超过 1.5M;在基槽、地沟的边缘不得堆放 挖
10、降水时使用金属材料吊挂潜水泵, 违规接 送电源; 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必须安放机械或通过时,要采取妥善的加固措施。 运
机械
11、积土、料具堆放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 7、人员上下基槽、基坑作业应有专用的通道,不得攀登固壁支撑上下,应配备梯
伤害
子,作为上下安全通道,通道的立杆、横杆、支撑、踏板、护栏、坡度等应符合规 12、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或设置的通道不符合
要求; 定。
13、土方开挖机械进场时未验收, 挖土作业时 有人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挖土机位置不 牢;
14、桩孔人工开挖时突遇管涌、 冒水及孔壁坍 塌;桩孔内通风不畅,有害气体聚集。 15、人工挖大孔径桩施工时,未制定安全措
施。
壁支护、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孔内照明必须采用
36V 以下安全电压。
8、施工机械进场应验收;挖土作业时人员不得进入回转迹线内,以免土块坠落或 扒杆掉下伤人;挖土机作业时,机身离坑边不得小于
3m,机身作业位置应夯实或
用垫木垫牢;司机应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由有关部门颁发上岗证,持证上岗, 挖土应按规定程序开挖,严禁超挖。
9、指定专人负责巡回检查,密切观察桩孔内情况,遇到可疑征兆应采取果断措施 立即撤出施工人员。根据现场施工情况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及时排出积水、加强井
10、进行人工开挖大孔径桩时,必须制定防坠人坠物,防坍塌,防人员窒息等安全 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