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六、植物养护标准
植物(乔木、灌木、花卉)养护管理要求
一、修剪标准
1.绿篱、整形植物:凡有整形要求的植物应在嫩枝抽出15CM内进行修剪, 绿篱修剪应确保平整,轮廓清晰,层次分明。
2.乔木每年修剪一次,常绿树种在春季修剪、落叶树种在秋季修剪,枯枝、病虫枝及时修剪,保持树形整齐优美,冠形丰满。
3.剪后的断枝随时拿下,集中一起清运处理,当日内运出小区,保持环境美观整洁。
二、病虫害防治
1.病虫害以预防为主,春夏季注意病虫害的多发期,提前做出书面防治计划书。
2.施药后的剩余物及包装应及时回收,不能随意放置或抛弃,工作场所保持整洁。
3.发现病虫害及时喷药以防止病害虫扩大蔓延,不得影响观瞻和景观效果。 4.打药时间:安排在每周的星期一至星期五完成,不得影响业主休息,同时
提前向物管公司进行工作联系和通知准备。
三、补栽补种:
1.确定已死亡的树木、灌木品种及数量,及时分析死亡原因和报补栽补种计划,根据季节特点进行补栽补种,周边的苗木、地被植物还原及时,无黄土裸露现象。同时双方做好相关记录。
2.暴风雨后及时检查新栽树木是否倒斜,如有情况及时处理。最长处理时间不超过12小时。
四、清除杂草
1.花台、绿篱、造型植物中以及乔、灌木下无杂草、无枯枝败叶、绿地中无超过直径15cm的石块。
2.植物中的杂草应连根拔除。每平方米植物内的杂草量不超过8株。 3.及时清理观叶植物、地被植物等叶片上的枯黄叶,不得影响观瞻。 4.工作垃圾及时清除,放置于生活垃圾中转站内,保持环境美观整洁。 五、施肥
1.在植物栽植三个月后根据植物生长周期施以不同的肥料,每年施全价肥料P、N、K共4次,以保证植物生长良好,无黄瘦现象。
2.施用有机肥需充分腐熟。施肥时间一般在傍晚或阴雨天。
3.每次进行施肥工作时应通报甲方绿化工程师或物管公司绿化负责人,由甲方签字确认工作效果。
六、观叶植物以及草花养护
1.及时和准确适度地进行浇水,保证观叶植物、草花等无萎蔫现象。 草花生长良好,无黄瘦现象。并及时清除花盆中的杂草、枯叶残花。
2.每月二次对植物进行病虫害防治工作的检查,保证病虫害不蔓延、不扩散,不得影响观赏。并经甲方核查、签字、留存。
3.草花进入枯萎期,影响观赏效果,及时将调整方案报至甲方经批复后及时安排更换。
七、浇水抗旱
1.夏季做好浇水抗旱工作。根据植物生长特点和需要及时浇透水,保证乔、灌木叶面舒展、有光泽,无缩水现象。
2.新栽乔、灌木注意勤浇水。盆栽植物无积水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