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不低于 0.3 分,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扣分标准可以不一致),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招标人可以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一种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对施工组织设计仅进行合格性评审,不评分。 方法二: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以下内容可以设臵评审要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臵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臵;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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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11.材料样品。 说明:
1.当采用方法二时,招标人应当分别明确施工组织设计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其中评审要点 8 至 11项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属必要时由招标人列入评审要点。材料样品评分分值控制在1 分以内。
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不应低于70%。
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倡采用暗标方式评审。 2.招标人可以在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增加投标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评审内容,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陈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分分值控制在 2 分以内。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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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业绩 (≤1分)
可以对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进行加分,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个类似及以上工程的分值,以及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加分依据(一般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本办法所称“类似工程”的含义与附件一相同。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确定部分指标,在招标文件中对类似工程加以明确界定。
(四)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或奖项(不得同时计取) 1. 市场信用评价(3-5分)
招标人可以将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作为评分因素,按照一定的比例纳入评分体系中。
2.奖项(≤2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协会评审的“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评审的“中国钢结构金奖”、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评审的“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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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最高加 0.3 分,有效期1年;省优最高加 1 分,有效期2年;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 最高加 1.5 分,有效期3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之星”、“中国钢结构金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 最高加 1.2 分,有效期3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 0.1 分,省级最高加 0.3 分,有效期均为2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1个最高奖项计分。
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五)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各市自主确定,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去掉其中最高和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合价偏差金额在该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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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文件的评标价一定幅度(一般为评标价的0.5%-1%)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2 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计算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时,招标文件除可以选择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以外,也可以选择已经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相应子目综合单价作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3.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第八条 国有资金的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技术复杂或者技术要求特别高的,在评标方法上提倡实行两阶段评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一次性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两部分。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技术标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先评审技术标(包括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技术标评审采取合格制或者评分制,只有技术标评审合格或者技术标得分排前几名的投标人(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超过12个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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