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吨硬质合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污染物名称 pH 高锰酸盐指数 氨氮 表1.5-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 标准限值 6.5~8.5 无量纲 mg/L ≤3.0 mg/L ≤0.2 标准来源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1993)Ⅲ类标准 4、声环境质量 项目位于××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马桥河路二段308号联东U谷望城国际企业港一期一区A29号栋。声环境质量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5-3。
表1.5-3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类别 3类 昼间 65 夜间 55 1.5.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排放标准 (2)废气
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中表 2 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灶标准。有关污染物及其浓度限值详见表 1.5-4。VOCs执行有组织和无组织参考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其他行业VOCs排放标准。
表1.5-4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无组织排放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监控浓度限(kg/h) 高度 值(mg/m3) / 2.0 15m 15m 1.0 污染物名称 粉尘 VOCs 排放浓度(mg/m3) 120 80 标准来源 (GB16297-1996)表2 (DB12/ 524-2014)表2 2.0 食堂油烟排放标准执行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限值标准,详见表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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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5-5 食堂油烟排放标准 规模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60 小型 中型 2.0 75 85 大型 2、废水排放标准 废水污染物执行望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并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三级标准,废水执行标准值具体见表1.5-6。
表1.5-6 废水排放标准
评价因子 GB8978-1996三级 pH 6-9 CODCr 500 BOD5 300 SS 400 氨氮 / 石油类 20 3、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场界施工噪声排放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限值标准,具体标准指标见表1.5-7;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具体见表1.5-8。
表1.5-7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昼间 70 表1.5-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标准类型 3类 昼间 60 夜间 55 夜间 55 4、固体废物控制标准 一般工业固废控制标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版),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版),生活垃圾控制标准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1.6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1.6.1大气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选择推荐模式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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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模式对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工作进行分级。本项目位于二类环境功能区,且环境质量达标,项目的工程分析和预测结果如下表:
表 1.6-1 项目大气预测结果汇总表 污染源 车间 车间 污染物 VOCs 粉尘 最大地面浓度(mg/m) 0.001402 0.004865 3最大占标率 Pi(%) 0.2337 0.8108
由上表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项目最大占标率Pi(%)<10,本项目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评价范围:以厂房中点为中心,以2.5km为半径的圆形范围内。 1.6.2地表水环境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要求,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将依据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量、水质复杂程度、河流的特点以及对其水质功能的要求确定。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576t/a,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望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废水水质一般,主要污染物有 COD、BOD5、NH3-N、SS 等,水质功能类别为Ⅲ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93)的分级原则,确定本次评价工作的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评价范围:根据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及项目污水排放情况,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拟定为废水排口入沩水上游 500m 至乔口河段。 1.6.3地下水环境
项目为金属制品加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附录 A 可知,本项目为Ⅲ类建设项目,项目周边不属于敏感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0-2016)的判据见表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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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6-2 拟建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确定一览表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 敏感 较敏感 不敏感 Ⅰ类项目 一 一 二 Ⅱ类项目 一 二 三 Ⅲ类项目 二 三 三 综上简述,拟建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 评价范围:以厂址为中心,周围≤6km 的范围区域。 1.6.4声环境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源是双螺旋Z型真空混合干燥机、粉末制品侧向液压机、可倾式湿磨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建构筑物阻挡隔声、距离衰减以及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工程对厂界外声环境的增量在3dB(A)以内,受影响人口变化情况不大。评价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根据声环境评价技术导则的评价分级原则,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判定结果见表1.6-3。
表1.6-3 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判定结果 项目 周围环境适用标准 周围环境受项目影响噪声增加量 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情况 评价工作等级 内容 GB3096-2008中3类 3dB(A)以内 变化不大 三级 评价范围:厂界外200m范围。 1.6.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项目为金属制品加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附录 A 可知,为Ⅲ类建设项目,地下水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本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分级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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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6-4 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环境敏感程度 类别 敏感 较敏感 不敏感 一 一 二 一 二 三 二 三 三 Ⅰ类项目 Ⅱ类项目 Ⅲ类项目 据上,本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1.6.6风险评价等级及范围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的有关规定,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 1.6-4。
表1.6-4 评价工作级别判定表
重大危险源 非重大危险源 环境敏感地区 剧毒危险性物质 一 二 一 一般毒性危险物质 二 二 一 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 一 二 一 爆炸危险性物质 一 二 一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79-2004),有毒有害物质为酒精,储量为0.5t ,临界量为500t,且本项目未涉及环境敏感地区,为非重大危险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
评价范围:以酒精贮罐为中心,半径为3km的范围。 1.7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调查,周边居民、住宅小区及园区企业用水均为自来水,不用地下水。本项目现状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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